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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20次会议

2016年06月16日 00:10

会议讨论《天津市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天津日报记者 米哲 魏彧 昨天上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20次会议,讨论《天津市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领导小组组长黄兴国主持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市政协主席臧献甫、市委副书记王东峰出席。

会议指出,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顺应当前经济税收形势、服务国家治理、顺应纳税人期盼、推动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深刻认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扎实工作,协同推进。

会议强调,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坚持依法治税、便民办税、科学效能、协同共治、有序推进的原则,厘清国税和地税、地税和其他部门的税费征管职责划分,着力解决国税、地税征管职责交叉以及部分税费征管职责不清等问题。要降低国税、地税征管成本,提高征管效率,优化纳税服务,增强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确保税收职能作用有效发挥。要把简政放权和创新管理结合起来,依托现代信息技术,转变税收征管方式,优化征管资源配置,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借鉴国际先进税收管理方式,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要为转型升级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有效满足纳税人正当需求,不断减轻办税负担,让纳税人和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国税、地税部门要细化改革目标措施,抓好具体方案的贯彻推进和督促落实,打造过硬的税收干部队伍,确保改革稳步推进、落实到位。

会议强调,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市场决定价格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要在价格形成机制、调控体系、监管方式上探索创新,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推动价格管理由直接定价向规范价格行为、营造良好价格环境、服务宏观调控转变。要在电、天然气、成品油、水、供热等政府定价领域,严格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坚决管细管好管到位;经营者自主定价领域,要通过健全规则、加强执法,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和促进公平竞争。要完善成本节省、价格听证、风险评估、跟踪监测的有效机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做好风险评估,及时引导舆论,努力营造有利于价格机制改革的良好氛围。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616/370511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