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纸张 字号选择:超大 行高 带图打印 返回原文

首页 > 资讯中心 天津

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6年06月02日 22:40

天津日报记者徐丽 从市纪委获悉,市纪委于日前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武清区王庆坨镇道沟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东亮大操大办婚宴问题。刘东亮为其女儿大办婚宴68桌,收受礼金10万余元,造成不良影响。王庆坨镇党委给予刘东亮党内警告处分。

河东区嵩山道小学党委书记、校长赵育梅以研讨为名,组织公款旅游问题。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并经赵育梅同意,该校以研讨为名,组织部分领导、骨干教师共24人,赴山东省周村古城、九如山参观游览,其间没有组织研讨活动,花费公款1.2万余元。河东区纪委给予赵育梅党内警告处分。

东丽区农经委党委书记宋子立驾驶下属单位公车参加婚宴,造成不良影响问题。宋子立私自驾驶下属单位公车参加婚宴,被群众举报,造成不良影响。东丽区纪委给予宋子立党内警告处分。

滨海新区建交局塘沽分局局长王海燕滥发津补贴问题。经王海燕批准,该单位以津补贴为名,在一周内,连续5次发放元旦、春节、端午节加班费等补助,共计70万余元,造成不良影响。滨海新区纪委给予王海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602/35588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