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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沿线"侦查" 天津高速5月查处580辆"黑尾"车
2016年06月02日 22:08城市快报记者 张清 从交管部门获悉,货车不按规定贴反光标识交通违法行为(俗称“黑尾”),是引发高速公路追尾事故的主因,仅上月天津就查处了580余辆“黑尾”货车。今后,天津将采取严抓源头监管以及在高速公路沿线派无人机“侦查”等多种方式管理货车“黑尾”违法行为,市民也可拨打高速交警值班电话举报“黑尾”车。
案例 心存侥幸埋隐患
2015年10月30日凌晨,王某驾驶重型货车沿津蓟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驶时,该车前部撞到前方同车道内刘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尾部,造成王某死亡。交管部门确认,事发时刘某所驾半挂车尾部未贴反光标识,在黑夜中的高速公路上,后车驾驶人当然很难判断出刘某所驾半挂车在前方行驶。交管部门最终认定,王某承担本案事故主要责任,刘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在接受调查时,刘某认为没贴反光标识没多大关系,正是这种侥幸心理埋下了事故隐患。
严管 一个月查580余起
据介绍,除了货车车尾未贴反光标识或反光标识不清,“黑尾”还包括车辆尾灯不亮、刹车灯不亮等。今年二季度以来,交警高速支队及各大队特别加强了对“黑尾”现象的源头安全监管和途中检查,为确保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将违法货车引导至最近高速公路出口驶出,或将其引导至服务区,再对驾驶人进行处罚。为严格治理包括“黑尾”在内的高速公路沿线各类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还派出了无人机高空“侦查”,一旦发现“黑尾”货车,高速交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查处。今年5月以来,天津高速交警共查处货车未按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反光标识违法行为580余起。
提醒 市民可电话举报
需特别提醒的是,交管部门对未按规定贴车身反光标识、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或者粘贴、安装不规范的货车,以及未按规定配置三角警示牌的货车,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识。如果市民在天津区域内高速公路行车中发现货车“黑尾”等违法行为,可拨打交警高速支队值班电话022-60818918进行举报。
全市专项整治非法加油(气)
城市快报记者 常健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5月起至今年年底,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非法加油(气)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各级公安机关抽调精干警力,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物流园、大型车辆停车场、高速收费站等大型车辆集中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截至目前,共排查非法销售油(气)点138处、取缔7处,排查车辆289辆、查扣非法油罐车39辆,治安拘留38人、刑拘5人,查扣汽油4.74吨、柴油16.2吨、液化气465公斤,查扣油(气)罐142个、油桶278个。
在集中行动期间,根据群众举报,公安红桥分局邵公庄派出所在千禧园小区抓获涉嫌非法运输危险品的男子解某。经查,解某从河北省驾驶面包车装载6个罐体到达千禧园。经鉴定,6个罐体内装载的疑似油(气)含有丙烷、丁烷成分,目前解某已被依法治安拘留。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602/35583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