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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天津未成年人逮捕案件逐年下降

2016年06月02日 22:06

天津未成年人逮捕案件逐年下降

每日新报记者 张家民 在儿童节到来之际,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天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边学文在发布会上介绍,多年来,天津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未成年人的特殊方针政策,着力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大进展。2013至2015年,各年度受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人数分别为379人、294人、259人,受案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同比分别下降了22.43%和11.9%。

据介绍,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少捕慎诉”原则,最大限度减少犯罪对未成年人消极影响。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做到了宽严相济,宽而不纵,严而有度。2013年至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17件93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28件2407人。对220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不捕率从14.78%上升至32.70%,对282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率从9.44%上升至16.59%。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争取涉罪未成年人轻缓处理。加强对被告人认罪服法教育,促其认罪悔罪,主动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加强与被害人的联系,听取其意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对于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发挥检调对接平台作用,促成刑事和解381次。全市涉罪未成年人数占刑事受案人数比率逐年下降,审查逮捕人数从4.8%下降到3.09%,审查起诉人数从10.66%下降到4.37%。摄影 张家民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602/35583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