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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灵:加快僵尸企业出清 建议设立国家破产管理局
2016年05月30日 17:13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吴晓灵29日在第五届金融街论坛上表示,僵尸企业占用了大量资源与信贷,使得经济难以转型。因此,应加快破产法实施,并研究设立国家破产管理局,作为司法部代管的国家局或内设局;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价值发现和资源配置作用;要建立企业信用维护修复机制和加强银行间授信信息共享,完善与破产相关的税收法律体系等。
债务重组与资本重组并举
在当日的论坛上,吴晓灵发布了针对当前经济下行期间“僵尸企业”难以出清问题撰写的研究报告及四个子报告。报告由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联合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共同完成。
报告表示,从行业来看,我国27个大行业中有21个产能严重过剩,既有钢铁、水泥等传统行业,又有风电、光伏等新兴行业。在此背景下,大量“僵尸企业”出现,既占用了社会资源,亦不利于产业转型升级。而我国破产法制度执行不畅,也是企业难以用法律手段实现退出的重要因素。
报告建议,突出破产重整,推动债务重组与资本重组并举。要强化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将债务重组与减免的权利交还给金融机构,同时加强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将破产立案作为银行不良贷款核销的依据;提升破产程序透明度,防止利益输送;政府要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建立多部门的沟通交流机制,帮助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积极做好职工安置和再就业工作。
与此同时,完善破产配套制度的中长期目标,建议研究设立国家破产管理局;在《企业破产法》中增加预重整制度、个人破产制度和经营性事业单位破产制度;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价值发现和资源配置作用等。
加快不良资产市场化处置
吴晓灵进一步强调,作为配合《企业破产法》有效实施的配套措施,也要运用金融工具加快不良资产市场化处置,培育多层次的不良资产处置市场。
她建议主要做好几方面工作:一是构建多元化不良资产交易市场,整合资产、债权人、债务人、处置主体、投资主体的各类资源。二是要吸引金融机构、民间资本和国外投资者等各类投资主体,提高市场活跃度。三是对有价值的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实施“债转股”,防止“免费的午餐”,逐步降低企业的杠杆率;对明显缺乏拯救价值和市场前景的“僵尸企业”则应直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加快市场出清。四是探索不良资产证券化,拓宽不良资产处置的资金渠道。五是鼓励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不良资产领域。六是在困境企业重组中引入专业重组机构,提高重组成功率并实现企业再生。同时,也需要对相关制度和政策予以完善,提供必要的法律和政策环境,包括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硬约束”,优化相关税收政策,充分发挥市场中介机构的作用,借力“互联网+”提高处置效率等。记者 陈莹莹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finance.72177.com/2016/0530/351036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