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菠萝滞销电商出头反遭坐地起价陷窘境 谁之过?

2016年05月20日 22:31

(原标题:菠萝滞销电商出头反遭坐地起价面临倒闭 谁之过?)

4月22日,有媒体报道称,广东徐闻的八万亩菠萝滞销,价格降到1毛多。

5月8日,天猫一家双蓝冠生鲜店把徐闻的滞销菠萝摆上了“聚划算”平台,以29.9元/10斤的包邮价,1天卖了60万斤。但紧随其后的,是大量用户投诉收到腐败变质的菠萝。

该生鲜店发布公告称,农民坐地涨价、掺杂低品质菠萝。店里停止一切业务,专注处理赔付。公告表示他们“目的很纯粹:仅为了帮助万亩菠萝找到销路,让果农不会因滞销而流泪”,结果“他们笑了,而我们却哭了”。经营者表示,其直接经济损失不低于50万元,面临破产。法制晚报小编登录该店发现,所有宝贝都已下架。

此事因涉及到“助农”、“坐地起价”、“倒闭”等触动人心的字眼,在知乎、微博等平台引起广泛关注。

在此事中,果农、电商、产地经纪人乃至消费者,都成为被指责的对象,而这四个群体,究竟谁该为电商的窘境承担责任?

农户:缺乏契约精神 违约就要被市场抛弃

在整个事件中,果农坐地起价、在发货时以次充好的行为最遭人诟病。它也反映出在我国农产品销售链条的最基础端仍然存在有小农意识、缺乏契约精神的现状。

传统的生鲜采购基于传统的人际关系,商户通常需要经过长期交往来判断农户人品和产品品质、选择和谁合作、并建立起相对固定的供求利益链。部分农民习惯于靠人情、面子做生意,“合同”对于他们而言仅是一张纸,其背后的法律效力往往被忽略。

而新入行的电商力量,想要走直釆的路径,直接和农民打交道,并试图在短期内实现较高利润,这无疑打破了固有的游戏规则,双方都不适应,尚未摆脱旧有观念的农民,对于“新伙伴”缺乏诚信,又不愿放弃即将到手的利益,投机甚至欺骗的行为因而出现。

需要提醒这些农户的是,如今市场供销方式已经发生变化,如果依然不尊重“契约”二字,任意更改价格、不遵守品质约定,被市场抛弃只是时间问题。

另一方面,新的市场环境也对农产品的检验销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我国曾出台《果品等级质量标准》,但真正的果品分级还非常人工化,大小、香气、成熟度都要靠采购人员精准判断,中国零散艰难的农业生产状态还远没有进步到农民自检自审的水平。

如果未来,我们能够通过现代化的农业以及果蔬筛选设备来选出相对标准化的产品,市场就由不得投机分子随意破坏规则了。

电商:爱心归爱心 市场归市场

涉事电商曾在公告中表示,由于答应提供果品的果农退定金不摘果、负责收果的代办掺杂熟果进来(高达三分之一)等原因,导致活动的发货与品控完全超出了可控范围。“献爱心把买卖搭进去”,听起来确实可怜,但这能为他们洗脱责任吗?

正如知乎网友funccy说道:网店擅长的是营销,但是生鲜最重要的是品控、物流。把最重要的环节交给别人做,自己只解决销售端,这就是为什么很多生鲜商家“掉坑”的原因。何况此次菠萝事件双方还是第一次合作,电商将品质把关寄希望于农民或者是供货商,绝对是刀刃上跳舞。

从涉事店铺公告来看,经营者以前做过几期助农活动,均未出现此类情况。但早先关于此类献爱心活动产品以次充好的现象并不少,经营者“两耳不闻窗外事”,仅凭个体经验就敢大规模引进并销售菠萝,实属莽撞。

品控是生鲜产业的重中之重。该电商团队共1个负责人、25个成员,其中竟无人负责品控,问题的出现是迟早的。

有业内人士分析,商家对于首次建立合作的农户,必要的测试不可忽略,而该电商不但不做测试的情况下就大体量进货,而且在农户已经告知部分商品“烂了但尚可发货”的前提下,仍然坚持发货,这样的疏忽是对消费者的不负责任。 商场如战场,进驻必然有赔有赚,商家要冷静衡量自己能承担的风险到底有多大,这是最基本的。

有知乎网友给该电商算了一笔账,如果真如电商所言0.65元/斤买入菠萝,再以29.9元/10斤包邮的价格卖出,在“理想状况下”电商可以赚几十万元。所以,这一名义上为“献爱心”的买卖,电商起初未必事先就做好“赔本赚吆喝”的准备。

至于消费者在收到品质不佳的菠萝后要求退货、赔偿,这是合理的诉求,消费者掏钱的理由无论是献爱心还是贪便宜,都不应被指责。

反倒是电商,未能严格把控各类风险,未能有效敦促农户签订及履行合同、承担责任,这才是此事最值得总结的。这也是在提醒所有电商除了制造噱头大搞促销,更要将精力放在保证销售行为的品质上。

产地经纪人:唯利是图 进一步破坏市场秩序

在该事件中,除了果农和商户存在责任外,还有一个角色不容忽视,那就是产地经纪人。

产地经纪人是市场经济下的新兴行业,它连接着市场和农户,传递信息和技术,就像搭建在农户和市场间的一座桥梁。经纪人的出现,既解决了农户自家的农副产品的销路问题,又以集体议价的方式帮助了农户增收。在此同时,其自身还能获得丰厚收益。

然而在此事件中,产地经纪人为了谋取更高利润,将不适合长途运输的熟果掺进了出售商品中,数量甚至高达三分之一,这也直接导致了大量消费者收到腐败变质的菠萝。

产地经纪人作为水果销售利益链上的一环,其本质也是商人,逐利本无可厚非,但唯利是图、置各方利益于不顾,则是一种短视行为。仅仅利用农户和商家之间的信息不对等而发横财,这样的经纪人不但将在未来失去市场,还可能使得这个新兴行业蒙羞。

农产品生产与时代脱钩

无论是农户、产地经纪人还是电商,在商品买卖的市场经济中,逐利是其原动力,而尊重市场规律则是获取利益的基础。

在过去一年的时间里,类似这样生鲜电商无法保证产品品质的事已屡次发生。对此,长期关注和研究农村电商问题的三农学者魏延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按照工业品的思维经营生鲜农产品肯定行不通。”他认为,目前我国生鲜产品销售的问题是整个农产品生产体系对接不上电商。电商已经进入了21世纪,而农业生产体系仍处于19世纪,这是目前最大的问题。

要推进农产品电商化,首先要进行农业互联网化的改造,如果失去了这一基础,电商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谁来做都不行。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志民律师则认为,透过这次“菠萝事件”可以看出,电子商务虽然已经成为当今市场不容忽视的力量,但仍有部分已经营多年的电商在经济活动中法律意识淡薄,没有进行风险防控而是凭借所谓的主观臆断、热情冲动来从事市场行为;此外,社会缺乏诚信,个别农民掺假投机不诚信,这是人的道德素质问题且缺乏市场监管等多种原因造成。

这就更加提醒我们,经济活动不能依赖造势和炒作,而是应多依靠法律。互联网时代下的市场交易规则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定,应与时代同行。

此外,有些时候,所谓的“公益”只不过是为商业利益披上了一件华美外衣。不要用商业逻辑去做公益,商业的逻辑就是商业链条上的每一个参与者都能获益;公益的逻辑是施与者付出金钱和汗水,收获心理上的满足,让需要帮助的人获益。

公益归公益,市场归市场,生意失败,强调所谓的“爱心”无法扭转结局,同时,如果在生意场中消费了对手的爱心,践踏了契约,即便可以短期获利,也已然将自己置于整个市场之外,没有持续的利益可言。

文/熊颖琪 彭洋

文章来源:http://tech.72177.com/2016/0520/340085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