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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周边地区异味治理专项 重点企业"按症施治"
2016年05月17日 23:17今年异味治理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1月1日至6月31日
全面梳理异味企业现状,制定2016年度异味企业一般监管名单和重点监管名单
第二阶段 6月31日至10月1日
全面淘汰落后产能、淘汰落后工艺,对手续仍不齐全和治理无望的企业,经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关停
第三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
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对治理工作进行查漏补缺
多种手段
通过法律手段、科技手段、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对不同的企业实施不同的监管方式和力度,并请专家咨询平台对各异味企业进行诊断,“按症施治”
治理目标
力争在2016年有效解决大港城区及周边异味扰民问题
具体措施
成立异味治理现场专项巡查组,分别负责对10家重点异味源、11家一般异味源和被筛除的32家异味企业及停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在专项行动之外,对异味重点企业实施严格监管,对超标排放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发挥“电子鼻”作用,结合企业治理情况,实施分类监控
对违法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违法企业黑名单
记者昨日从滨海新区清新空气行动分指挥部了解到,今年是大港城区及其周边地区异味治理的关键一年,在2015年异味治理工作的开展及推动基础上,今年新区将充分结合异味预警平台,对重点企业“按症施治”,并成立异味治理现场专项巡查组,负责对异味产生企业抽查抽测及对异味信访的快速反应。对违法企业,新区还将实行黑名单制度。
结合“电子鼻” 实施分类监控
据区清新空气行动分指挥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新区将利用法律手段、科技手段、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采取严格限批、分类整治、重点监测监控等措施,齐抓共管,力争在2016年有效解决大港城区及周边异味扰民问题。
据了解,在2015年异味治理工作的开展及推动基础上,今年,新区将发挥“电子鼻”作用,结合企业治理情况,实施分类监控。如对已全部拆除、被责令停产和长期停产的企业,纳入日常环境监管,对擅自恢复生产的严厉处罚;以异味预警平台一段时期内的数据为依据,结合历次专项检查的现场情况,将已消除异味源的企业,或异味源强度很小,影响范围仅限车间、厂界以内的企业,从异味企业名单中筛除,纳入日常环境监管,按照一般污染源的检查要求,以例行抽查为主;对将预警平台中反映出的严重超标、长期超标的企业列入重点监控名单,以预警平台为依托结合专项检查、手动监测,采取为期三个月的盯防和连续处罚,落实限制生产和停产整治措施。
成立异味治理现场专项巡查组
据了解,新区将建立日常巡查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四个一批”,在专项行动之外,对异味重点企业实施严格监管,对超标排放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目前,异味治理现场专项巡查组已正式成立,分别负责对10家重点异味源、11家一般异味源和被筛除的32家异味企业及停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监测未达标的企业采取上限处罚和按日计罚,并已逐步对企业进行约谈,以确定企业适合的治理方案。异味预警平台出现突发超标时,平台的运营单位和专项检查组将密切配合,确保及时取样、取证。根据各次检查及日常监管情况,细化治污方向,明确是哪个车间、哪个设备产生异味,做到治理及监管有的放矢。对长期违法排污、治理无望的企业,将计划依法实施关停。
违法企业将进黑名单
据了解,今年异味治理工作将分为三个阶段,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1日为第一阶段,将全面梳理异味企业现状,制定2016年度异味企业一般监管名单和重点监管名单。对于不同的企业实施不同的监管方式和力度,并请专家咨询平台对各异味企业进行诊断,“按症施治”。
2016年6月31日至2016年10月1日为第二阶段,将全面淘汰落后产能、淘汰落后工艺,对手续仍不齐全和治理无望的企业,经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关停。
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为第三阶段,将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对治理工作进行查漏补缺。
值得关注的是,新区将对违法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违法企业黑名单,鼓励公民积极参与监督。记者 陈西艳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517/336245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