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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使用代步工具花样多存隐患 标准空白需弥补

2016年05月13日 00:33

时下,彰显个性成为部分年轻人追求的目标,即使是交通工具也成为他们炫酷的手段,“死飞”自行车、平衡车等花样繁多的代步工具在交通道路上频频出现。但记者采访中了解到,部分炫酷代步工具存在上路危险。

记者曾见过一些年轻人在公园中利用“死飞”自行车表演特技,这些自行车都没有传统意义上的车闸,制动与普通车辆相比较差。当表演完成后,自行车则被这些年轻人当做了普通交通工具骑上了道路,很让人担忧。

在部分学校门口记者也看到,部分学生用新奇的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等代替自行车。但据了解,目前这种新奇代步工具发生交通事故的新闻在媒体上层出不穷,其安全性令人质疑。

新奇代步工具存隐患

市民李雨:我使用过这种电动平衡车,虽然电动平衡车的骑行较普通自行车省力,但在遇到不平路面时,部分平衡车也较容易受到影响。部分平衡车的前进、制动是靠体感实现的,身体重心前倾就向前行驶,反之则减速,但在遭遇突发事故时,部分使用者很难冷静地调整自身重心,从而躲避险情。而现在部分新奇代步工具也存在制动、转弯较差等问题。

市民崔永进:目前部分电动滑板、电动平衡车的操作都较有难度,一般市民需要花较长时间练习,才能完全掌握其中的技术,有的技术甚至比驾驶机动车还要困难,但目前这些车辆不需要强制性驾驶许可就能上路,这会带来许多交通隐患。

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市民姚文生:其实,这些新奇的代步工具带来的并非只有隐患,也有好处,例如电动平衡车使用的是清洁能源,而且可以搭载较重的物品,存放也较为方便,代替汽车而成为市民上下班的代步工具,可以节能减排。

市民王健:对于部分新奇代步工具,生产厂家完全可以将其设计成可以安全上路的规格,例如,针对部分“死飞”自行车制动较差的问题,目前部分厂家就为其加装了传统车闸,以消除隐患。

标准空白需要弥补

律师刘善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不允许上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也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质检院工作人员孙云东:部分代步工具由于属于新兴产物,因此国家标准相对滞后,例如电动平衡车,目前多数产品施行的是企业标准,国家对于其技术指标的规定存在一定的空白,但目前部分地区正在着手制定相关标准,以规范和界定相关产品。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513/330373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