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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之家股东实名举报平安违反《反垄断法》

2016年05月11日 20:40

网易科技讯 5月11日消息,知情人士透露,汽车之家公众股东已正式向商务部提交书面实名举报信,举报平安保险集团涉嫌违反商务部《反垄断法》,该举报已被商务部接收,随后,该公众股东已将此举报信传真至汽车之家。

此前,在 4月15日,汽车之家的控股股东澳洲电讯(Telstra)透露,拟以29.55美元/ADS的价格出售所持汽车之家47.7%的股权,中国平安旗下子公司将成为这笔交易的购入方,交易的总标的达到16亿美元,平安信托也将取得对汽车之家的控制权。

举报信认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及《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的要求,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个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个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人民币的情况下,需要向商务部反垄断局进行反垄断申报。

公开披露的财务报表显示,平安保险集团与汽车之家2015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已超过四亿人民币,且合计超过二十亿人民币。按照商务部的要求,拟定交易需要在完成交割前向商务部反垄断局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公众股东举报信表示,尚未有任何证据表明平安保险集团已经或准备就拟定交易向商务部进行申报。

此外,举报信还质疑:若交易达成,平安保险集团或将在二手车交易服务市场方面形成垄断地位,排挤在汽车信贷和汽车保险市场中的其他竞争对手。

平安保险集团旗下的平安好车成立于2013年3月,是平安集团针对二手车市场打造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为车主提供二手车资讯、车辆检测、车辆帮买帮卖以及车辆认证质保等方面的信息服务,目前约有10%左右的市场份额。

平安保险集团和汽车之家在在线二手车交易服务市场存在横向业务重叠,拟定交易有可能进一步增强汽车之家和平安保险集团在在线汽车服务市场中的市场份额和控制力,从而引起横向竞争关注。

除横向业务重叠外,平安保险集团旗下的平安银行通过汽车之家网站,推广其平安直通贷款业务,而平安产险经营的汽车保险业务,也可能通过在线汽车服务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因此双方在汽车金融保险和汽车在线广告业务方面,还存在现实和潜在的纵向合作关系。

分析称,如若平安保险集团确实未履行商务部《反垄断法》的规定,则可能为其收购汽车之家股权的交易埋下隐患,甚至可能直接导致交易中止。

文章来源:http://tech.72177.com/2016/0511/328899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