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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互联网巨头更需把握创收边界
2016年05月06日 19:49(原标题:互联网巨头更需把握创收边界)
一般来说,大公司要创新有两条路:研发创新、收购新兴公司。互联网巨头固然是互联网+浪潮中创新的引领者,但是创新与创收之间,需要有一个明确的底线。
近日,百度的医学信息竞价排名饱受批评,事件发酵后的五一第一个交易日,股价直跌7.92%,最新的市值614亿美元,仅为BAT另两家公司的市值规模的三分之一。与之对应的是不久之前蚂蚁金服宣布,已完成B轮融资,估值在600亿美元左右。如果百度颓势不减,那么BAT时代很快将结束,迎面而来的是ATM时代。
互联网没有常胜将军。从瀛海威算起来,中国互联网走过了20年,互联网巨头从新浪搜狐网易变成百度阿里腾讯(BAT)花了十年。为什么一度不分伯仲的百度阿里和腾讯最终会分道扬镳?大公司究竟应该如何把握创新与创收的边界?
一般来说,大公司要创新有两条路:研发创新、收购新兴公司。国内的互联网创新的创意一般都不是原创,大多可以视为国际经验的中国版本,谷歌对百度、易趣对淘宝、QQ对ICQ、脸书对人人,靠着本土化、微创新,中国互联网公司也有不俗的成绩。
从基因上讲,百度是一家技术驱动的公司,研发实力很强。与谷歌不同的是,百度专注于中文领域的搜索,竞争之下,本土化做得很好,“百度知道”、“贴吧”都是明星产品,而谷歌与国内公司合作的“问答”、“巨鲸音乐网”等产品就不那么受欢迎,最终退出市场。
如今事后来看,百度其转折点就是谷歌退出中国,此后,百度面临的竞争变小,搜索体验开始跟不上用户需求,搜索市场份额从此前的90%跌至今天的60%左右。说到底还是百度失去了创新的动力。
除了研发创新,收购或参股新兴公司是次优选择,自己没办法创新,要么通过收购消灭潜在竞争对手,要么借参股搭上下一个BAT的船,如果能通过收购补齐自己的短板也是一桩好买卖。移动互联网以来,BAT基于自己的业务方向,各自都收购或参股了不少公司,如专车、外卖、视频等。不过收购虽然可以解决很多问题,但代替不了大公司主营业务的重担,这就是雅虎今天的处境:除了手里阿里相关公司的股权以外,主营业务不值一文。
除了内部创新和收购以外,进入高门槛行业也可以保持大公司的竞争优势,即利用大公司的优势获得牌照。有门槛且监管严格的行业,大公司因牌照优势,受新兴公司创新的冲击相对较小,拿牌照是相对容易维持竞争优势的手段。阿里巴巴曾于2014年收购中信21世纪,收购目的也是因为它拥有医药电子监管码的经营权。
当然,互联网天生具有创新和颠覆垄断的基因,一家公司如果过度依赖牌照形成的竞争优势,它可能也很难被称为互联网公司。互联网的开放性也是打破垄断、制约大公司不滥用垄断地位的利器,互联网领域的监管更应该慎用牌照管制。
总之,互联网巨头固然是互联网+浪潮中创新的引领者,但是创新与创收之间,需要有一个明确的底线。一旦逾越底线,原本创新与创收的良性循环,迟早会异化成为创收反噬创新、最终影响公司发展前景的恶性结果。
聂日明(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tech.72177.com/2016/0506/32302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