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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40万二手房减税1838

2016年05月02日 23:05

天津日报记者岳付玉 昨天是全面推开营改增的第一天。8点刚过,河北区房地产交易市场大厅里就赶来了几位买卖二手房的市民,他们神情忐忑地等待着税务人员开票。9点5分,一张税额19047.62元的增值税发票打出来了,这也是天津全面推开营改增后的第一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普通发票。卖房者钱俊瑞捏着发票左看右看,脸上笑开了花:“40万元的小独单,各种税加一起少缴了小两千元。”天津纳税人已切实享受到减税红利。

几天前,钱先生还曾跟买房者就4月还是5月办过户手续争吵过:“买房人催着早办,说营改增以后将采用11%的税率,担心税额大涨。现在大家都开心了。”现场的税务人员解释,这套40万元的房子,营改增后,仅增值税较原来的营业税就减少了952.38元。不止于此,受税基变化影响,连带着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附税也一起下降,算下来一共省了1838.1元。

大约一刻钟后,河北区国地税服务厅也开出了天津第一张房屋租赁增值税发票,出租人聂女士的一套月租金1.8万元的房子,一年少缴税468元。征收员小王还告知,从5月1日起,天津各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不再代开房屋租赁发票,一律由地税部门开具。

据了解,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地税部门负责代征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个人出售二手房,以及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昨天上午,全市地税部门已为纳税人开具120张相关增值税发票。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502/318917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