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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首日高速车流骤增 交警:5项违法不能有

2016年05月01日 22:10

城市快报记者 张清 昨日是“五一”小长假第一天,途经本市的高速公路车流量骤增。津蓟、京哈等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出现车多缓行的情况,但本市高速公路未发生大规模拥堵。交警发布高速安全行车提醒,占用应急车道等5项违法千万不能有。

乱占应急道

提醒:机动车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或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依法罚款200元,记6分;而驾驶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依法罚款200元,一次记12分。

违法停车

提醒:高速公路上随意违法停车的处罚主要有3种:一是高速公路上机动车长时间占用车道,罚款200元,不记分;二是机动车占用应急车道随意违法停车,罚款200元,记6分;三是因事故或故障临时停靠,但未按规定开启双闪、未在规定位置放置警示标志,罚款200元,记3分。

超速行驶

提醒: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罚款200元,记6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罚款200元,记12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罚款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记12分。

疲劳驾驶

提醒:驾驶人长途持续驾驶2小时左右要停车休息一下,活动一下身体,呼吸新鲜空气。一天累计驾驶时间维持在8小时左右比较合适,若遇特殊情况,也不能超过10个小时。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依法处100元罚款,不记分。

不系安全带

提醒:驾驶人应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罚款50元,记2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处罚款50元,不记分。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501/31827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