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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磁共振检查称被吓出幽闭恐惧症 患者起诉医院索赔
2016年05月01日 00:17楚天都市报讯(记者余皓 通讯员紫剑)林某因神经衰弱,到医院做颅脑磁共振检查。谁知,因仪器孔洞狭窄,他当场吓得大呼小叫,并认为自己因此患上“幽闭恐惧症”,起诉医院索赔3.5万元。昨悉,硚口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林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2014年6月10日,林某因神经衰弱到武汉一家医院神经内科就医,13日进行颅脑磁共振检查。当他上半身刚进入仪器孔洞不到1分钟,由于孔洞狭窄深邃,他感觉透不过气来,马上开始叫喊并摆动双腿示意。因用力过大触发机器报警、警灯闪烁,“直到10分钟后才被放出来”。他认为,这期间医生一点反应都没有,使他蒙受了巨大痛苦,超过其承受极限,从害怕、恐惧的正常心理,被折磨成了“幽闭恐惧症”病态心理。
林某说,这无疑加重了他的病情,每天都靠药物缓解头昏失眠症状。他举例称,2015年3月,他在武昌江边上公共厕所,出来时突然门打不开,因空间狭小闭塞,他当即惊慌失措又敲又打,大呼救命,这正是属于“幽闭恐惧症”发作。2015年9月,林某将该医院告上法庭,索赔3.5万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法庭上,该医院辩称,林某治疗时并未确诊为“幽闭恐惧症”,门诊进行磁共振检查,只是检查方式之一。因林某无法进行磁共振检查,医院将相关费用退还给了他,没有对他造成任何损害,故不应担责。
审理过程中,法官提出要做相关医疗过错鉴定,林某明确表示不需要,且坚持认为医院的行为就是故意伤害。
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因病到该医院就诊,并行颅脑磁共振检查,其医患关系成立。现林某认为医院在为其进行该项检查时造成损害后果,但并未提供其人身所受损害与其接受该医疗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life.72177.com/2016/0501/317876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