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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宰客频发应追责监管不力 网名呼吁亮剑消费欺诈

2016年04月24日 11:17

天价宰客频发应追责监管不力

九州之内,天价宰客早已不足为奇。最近的一起事件是,据媒体曝光,有游客在广西桂林一家餐馆遭遇5000元一条的“天价鱼”。桂林市委宣传部21日凌晨通报称,当地相关部门已对涉事餐馆进行查封,正在进一步调查。

不少网民的目光不止在于这一鱼一案,他们质疑为何天价宰客事件层出不穷。有网民指出,对于无良商家,固然应大举挞伐,严惩不贷。相形之下,更需要反思姑息养奸的市场环境,追责履职不力的执法者,改善那些似有若无、如同枯木朽株的防范机制和惩戒机制。

严惩不良商家

网民“余明辉”指出,物价放开不是放任不管,自由定价也不是漫天要价,更不是借机乱宰客的借口。希望当地物价部门端正物价监管和为民服务态度,针对这一“天价鱼”到底存不存在暴利和宰客,及时深入地进行调查和了解,给消费者一个严肃合理的解释和答案。

“宰客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最终还会破坏当地形象,影响旅游地的声誉,最后断了自己的财路,也断了别人的财路。当地主管部门,应该尽快查明事实,严厉处罚害群之马,罚得他们不敢再肆意妄为,甚至罚得他们倾家荡产。”网民“甄思源”说。

据报道,桂林市工商局、食药监局日前对涉事餐馆进行查封,责令其停业整顿,接受进一步调查。桂林市委宣传部通报称,一旦查明涉事餐馆存在价格欺诈、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当地有关部门将依照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物价部门将给予最高50万元的罚款。

亮剑消费欺诈

“天价事件之所以频繁发生,不仅源于部分不良商家不惜以消费欺诈等违法手段追逐利益,也凸显事件发生地区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暴露出目前国内消费市场的诸多问题和消费维权工作的任重道远。”网民“莫失莫忘1987”认为,需要政府监管部门强化履职尽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规范市场秩序,勇于向消费欺诈违法行为“亮剑”,让不良商家为其失信行为付出沉重代价,从源头上杜绝“天价事件”重蹈覆辙。

“公众有理由质疑,在之前多地发生‘天价’事件之后,当地物价等部门是否在本地进行过严格的执法检查活动?比如,有没有对辖区内餐馆饭店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制度?又如,有无打通高效的举报渠道,建立起‘天价事件’的防范和反思机制?须知,包括所有消费者在内的纳税人,供养着人数庞大的公务员队伍,他们是要兑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承诺的。”网民“朱达志”追问道。

网民“毛建国”建议,如果开通了一键投诉,又有了一键受理,无论是投诉还是受理,都实现了普遍化和正常化,也就相当于市场中有了无处不在的眼睛和双手,整个市场风气自然会好转。

(记者 张小洁 整理)

文章来源:http://finance.72177.com/2016/0424/310174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