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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擅植金庸元素 一公司被判赔百万

2016年04月24日 00:14

(原标题:游戏擅植金庸元素 公司被判赔百万)

北京晨报讯(记者 何欣)北京普游天下等两家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天龙八部》、《鹿鼎记》、《书剑恩仇录》、《碧血剑》、《雪山飞狐》等金庸武侠作品中的元素。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北京普游天下等两家游戏公司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共同赔偿北京畅游时代数码公司100万元。

北京畅游时代数码公司一审起诉称,2013年经金庸授权,公司获得了《天龙八部》、《鹿鼎记》、《书剑恩仇录》、《碧血剑》、《雪山飞狐》等11部作品在中国大陆地区改编为游戏软件的独家移动端游戏软件改编权。2014年,普游公司和微游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开发、运营的手机网络游戏中使用了金庸作品中的人物名称、武功或装备及部分情节。

畅游公司认为,普游公司和微游公司的行为,使其不正当地降低了制作成本,借助金庸作品的知名度不正当地诱使用户使用,请求判令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各项损失近500万元。

普游公司一审辩称,畅游公司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且其开发的游戏软件与金庸作品不一样,其游戏元素来源于凭空想象,是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未构成侵权。微游公司辩称,涉案游戏软件与其无关。

一审法院认定,普游公司和微游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对涉案游戏共同承担法律责任。随后,普游公司和微游公司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经审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畅游公司享有金庸的合法授权,拥有诉讼主体资格。普游公司和微游公司的行为具有不正当性。二审庭审中,普游公司与微游公司当庭演示了目前尚在运营的涉案游戏(安卓版),删除并替换后的游戏仍是一款完整的游戏。法院认为,删除涉案游戏中侵权的金庸作品元素已经可以达到停止侵害的效果,而停止运营可能给普游公司等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为此,法院终审判定撤销了一审停止运营涉案游戏的判决,维持了普游公司等两公司共同向畅游公司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100万元的判决。

文章来源:http://tech.72177.com/2016/0424/309925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