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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电梯房步入“大限” 手续复杂导致难题频现
2013年05月17日 23:45一方面是上世纪90年代建设的各种电梯小高层相继进入生命“大限”,另一方面则是沉睡的房屋公共维修资金由于手续复杂导致提取难。记者在广西、广东等地采访时,众多购房者及相关专家建议:简化手续、提升效率,提高诚信度,将是房屋维修资金亟待解决的难题。
记者在广西南宁、桂林、柳州和广东省广州等多个地方采访时发现,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建设的电梯房,如今已经进入了维修高峰期,维修范围包括电梯、配电房、地下车库等。
南宁市太文杰宜兰湾小区的多部电梯中,客梯成了摆设,业主只能乘坐货梯上下班。而民族宫A座的电梯,也经常出现“正在维修”的字样。
广西电梯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张光奇告诉记者,根据电梯行业协会的初步统计,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建设的电梯房,如今的使用年限正在逐步迈入15年至20年,这是电梯使用的“大限”。但由于没有明确、统一的报废年限,许多电梯超期服役,带病工作。
张光奇说:“最麻烦的是电梯更换只能采取动用房屋维修资金的方式来进行,但按照国际上通行的15年至20年更换一次电梯标准来看,房屋维修资金基本上无法承受电梯更换的高额费用。”
记者深入采访时发现,一方面是申请专项维修资金收集签名、审批时间久的问题非常突出,另一方面是随着业主的变更,大量房屋也面临着找不到“主人”的情况。
截至2012年10月底,广州房屋维修资金归集总额超过81亿元,但累计使用金额仅为不到8000万元,大约只有总金额的1%。广州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介绍,目前,广州共有2918个物业小区建立了维修资金,约143万户业主办理了维修资金卡。
南宁市铭湖经典小区的业主就面临这样的尴尬:超过三分之一的面积被开发商用作出租,但业主曾经在设定小区标识还是广告标牌上与开发商发生矛盾,这就意味着如果没有开发商的同意,业主根本无法提取维修资金。(记者何丰伦 乌梦达)
标签: 电梯房业主大限开发商主人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life.72177.com/2013/0517/30807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