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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步司机追打乘客被刑拘 叫车平台也需担责

2016年04月15日 18:08

(原标题:优步司机追打乘客被刑拘)

2月27日,袁先生使用优步叫车软件,在东四环南路上车,行驶途中双方发生争执,司机下车追打袁先生,致使其眼部受伤,同仁医院出具诊断结果显示为左眼眼眶骨折。昨天,朝阳警方表示,司机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朝阳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京华时报记者樊瑞张思佳

途中改目的地遭拒并被打

袁先生昨天告诉记者,他今年22岁,在外地读大四,因临近毕业季,他在2月27日来到北京找工作。当天晚上5点多,他使用优步软件,从东四环南路叫了一辆车。因行驶途中遭遇堵车,加上自己有事情要赶时间,袁先生称跟司机商量可否将地点改到北三环,“司机不同意,说不知道在哪,我提出可以导航,他也不同意,走到东风北桥地铁站时,我提出要下车乘地铁。”

袁先生称,在他下车后司机跑着向其追过来,“他揪着我脖子,打了我左眼一拳,然后就掐我脖子,踹我一脚。”殴打完袁先生后,司机很快上车逃走。袁先生称,当时感觉眼睛有些肿,但以为并无大碍,再加上赶时间,袁先生匆匆离去。但在第二天起床后,袁先生发现自己眼睛已经肿大到无法睁开。在前往医院检查时,医生称其伤情较为严重建议报警。

随后,袁先生前往将台派出所报警,派出所受案回执显示,袁先生报称的故意伤害一案在3月1日已受理。袁先生提供的同仁医院诊断报告书显示,他的左眼眼眶内壁和下壁骨折。

司机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

袁先生称,当时司机实际驾驶车辆和车牌均与优步上信息不符,注册车辆是斯柯达明锐,实际驾驶车辆是一辆北京吉普213。司机称自己车辆已使用十几年,不符合优步注册标准,使用朋友信息注册优步。袁先生表示,司机在派出所接受询问时,称自己做生意失败,心情不好,遇见小事就会被激怒,打人泄愤。目前,即使事情已经过去一个多月,袁先生称他的鼻子还偶尔会出现流血症状。

优步公司表示,目前正根据保险理赔流程帮助乘客收集材料,等材料齐全后会立即启动理赔。优步已对该司机账户进行封停,永不再与其有任何合作。优步公司表示通过平台注册的车辆,需要五年以内的车龄。

朝阳警方表示,司机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朝阳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律师

叫车平台也需担责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姜健律师表示,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对于优步公司在事故中是否应承担责任,姜健律师表示,优步公司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司机与优步属于雇佣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为何优步、滴滴打车平台屡次出现乘客安全事件?姜律师称首先是这些软件的普及使得用户增多;其次多数司机未经过正规的选择与培训,往往各类人员都有,素质不一;第三是打车平台与司机之间的关系比较松散,平台无法对司机进行有效的约束监督及处罚。部分司机并非以提供出租营运为谋生手段,对于违规司机封号的处罚,威慑可能也相对较弱。

文章来源:http://tech.72177.com/2016/0415/303373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