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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买房假离婚弄巧成拙 丈夫"变脸"妻子净身出户

2016年04月12日 22:59

“当初离婚时,我俩说好是假离婚,目的只是为了钻政策的空子买一套房子,没想到却中了前夫的计……”昨日,市民余女士求助,希望能追回前夫“带走”的财产。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婚姻法务部部长张向龙律师表示,所谓假离婚只是民间说法,一般而言只要双方履行了法定的离婚手续或是经过法院判决解除了婚姻关系,就成立了法律上说的离婚,并无真假之说。

余女士告诉记者,她和丈夫结婚7年了,两人拥有三套房产均登记在丈夫名下。日前,余女士计划卖出一套较小的户型,再重新购买一套新的商品房。卖房成功后,余女士立刻与丈夫办理离婚手续,准备以单身的身份前往天津某楼盘购房,以便于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令余女士没有想到的是,丈夫离婚后立刻“变脸”,不仅不再陪余女士前去购房,还告诉她离婚协议已经生效,请她尽快搬家。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存款均归丈夫所有,余女士自愿“净身出户”。

我的“假离婚”怎么才能撤销呢?面对余女士的求助,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张向龙律师表示,假离婚只是民间说法,一旦双方履行了法定的离婚手续或是经过法院判决解除了婚姻关系,这场离婚就是真的。一旦离了婚,企图“以假乱真”的当事人就往往面临着情感和法律的双重风险,双方已经没有婚姻的束缚,很难保证维持对婚姻的忠诚度。假如一方存心违反当初要复婚的定约,那另一方也不能强求,只剩追悔。

从以往案例分析,假离婚的夫妇往往为了各种目的,只是笼统地约定无财产争议,或者简单地一分为二,往往与双方真实心愿不符,存在不平等之处,就会引发日后的纠纷。而对于权利受侵的一方,若没有完整充分的证据,法院一般会认定协议有效,聪明反被聪明误,后悔莫及。一些企图利用假离婚逃避债务、隐匿财产或是逃避强制执行的,倘若被识破了就可能会面临法律制裁,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张向龙律师提醒,市民切勿为钻政策漏洞做“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傻事。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412/300951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