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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助"双创特区"汇聚人才 九项措施加速建改革
2016年04月07日 21:51渤海早报讯 (记者檀昕尧)渤海早报记者从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了解到,日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印发《支持“双创特区”加快集聚人才率先建成人才改革试验区的九项措施》,支持双创特区率先建成能汇聚各类优秀人才,在全国乃至世界产生重要影响的人才高地。这些措施包括:
(1)支持特区建设引才聚才平台。双创特区适度放宽“千企万人”支持计划企业认定条件,特区内企业所属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升级为国家级的,将给予专项资金补贴。对建立市级研发平台的企业、吸纳大学生创业的孵化基地(园)、到特区创办科技型企业的海外留学人员等都将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2)帮助特区引进各类优秀人才。市外国专家局在特区设立“双创特区”引智专项,帮助特区引进高端急需紧缺人才智力。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方面的要求。实施京津冀人才资质互认互准,持有三省市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资质证书的人才,在特区就业创业不需换证,享有项目申报、企业注册等方面的便利。
(3)激励大学生到特区创新创业。允许在校大学生利用弹性学制到特区休学创业,休学创业可视为参加实践教育,并计入实践学分。对成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将给予岗位补贴、租房补助、社保补贴等等。
(4)为海外人才提供居留工作便利。对于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外国高层次专家,以及入选市“千人计划”的外国高层次专家,可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对经市外国专家局认定的外国高层次专家,可不受年龄限制,申请2—5年有效期工作类居留许可和相同期限的多次往返签证。
(5)支持特区加强创新性人才培养。对特区内企业、院所申报“131”创新型人才团队项目给予倾斜,对入选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的人才,给予研修、培训补助。支持特区内研发能力强、产学研结合成效显著的企业建站独立招收博士后。
(6)鼓励人才和智力双向流动。高校、院所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带项目、成果到特区离岗创业,3年内可保留基本待遇,并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7)支持特区职称工作改革创新。双创特区引进人才可不受现有职称等级等限制,破格越级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允许外籍人员按照本市相关职称政策参评职称。
(8)提供便利的人才公共服务。实施“一张绿卡管引才”制度,在特区建立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分中心,方便引进人才就近办理工作关系接转、落户、外国人工作许可等服务事项。设立社会保险专门经办窗口,快速办理京津冀三地流动人才社保转移接续。
(9)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猎头、人才租赁、人才测评等专业化服务。特区内取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探索建立社会化的信用体系和监管平台。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407/297631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