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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促进农民增收 今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增9%

2016年04月05日 22:09

记者从市农委获悉,今年天津将通过推进农民转移就业创业、实施村集体经济提升行动、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等四项措施,提高农民收入,确保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达9%。

天津将在年内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业实用技术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培训9万人次,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7万人。鼓励农民创业,将通过开展创业培训,帮助搭建平台,提供贷款扶持等方式支持农民创业,并倡导农民开展多种形式家庭经营。

实施村集体经济提升行动,实施楼宇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和服务平台建设,落实补助资金和楼宇税收返还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全市847个集体经济薄弱村。完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统计系统,村集体经济组织年收入力争全部达到20万元以上,环城四区全部达到50万元以上。

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农业向二、三产业延伸,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农民收入。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年内新认定市级休闲园区5个、示范村(点)35个、示范经营户500个,新扶持提升20个以上项目。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培育20个以上精深加工领军企业,提升一批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和“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村镇。支持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和职业农民创办合作社、发展现代农业和“一村一品”特色产业。

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按照城乡统筹发展思路,继续提高城乡基本养老、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对低收入群体精准帮扶全覆盖。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推进城乡低保标准统一。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405/29567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