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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起冲突掰伤他人手 男子为一时冲动获刑罚

2016年03月24日 23:17

小区健身引起争执,一男子竟掰伤他人右手。

2014年8月的某天晚上,林某在天津河东区某小区的健身区,因其亲属之女玩耍时撞到黄某之母正在健身的运动器材上,双方发生纠纷。后林某与黄某发生口角,动起手来。林某将黄某的右手掰伤,造成黄某第一掌骨基底骨折。公安机关将林某查获归案。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324/28836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