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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楼市回暖 天津市民外地买房提取公积金有条件

2016年03月19日 21:05

每日新报记者 王月 随着国家政策调控和银行利率调整的影响,3月楼市迎来了“暖春”。不仅是天津的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交易活跃,一些市民还有了外地买房的想法,连日来,市住房公积金的有关外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政策咨询成了热点。根据目前天津公积金提取政策,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天津行政区域外已取得产权的自有住房是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的。这里的提取特别强调了“符合条件”。

据介绍,符合条件的职工是指具有所购住房坐落城市的户籍证明或者工作证明。购买外地住房,如果是全款购房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公积金卡、购房合同、房产证、全款发票和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如果职工是贷款购房的,除上述资料外再需提供借款合同和还款凭证,贷款购房的职工可以一次性提取首付款,也可以按月偿还贷款提取,职工提取首付款后,再次按月还贷提取只需提供公积金卡、身份证和还款凭证即可。

目前,住房公积金提取全市通存通兑。因购买外地住房需要人工核实处理,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并告知职工能否办理。办理业务前,职工可拨打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客服电话12329咨询或登录公积金官网查询相关政策。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319/28478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