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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代表团代表提交议案建议112件
2016年03月16日 22:27天津日报北京专电 记者 李川 魏彧 刘冬梅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天津代表团代表共向大会提交议案建议112件。其中,代表30人以上联名提出议案10件,代表联名或个人提出建议102件。
代表们联名提交议案包括,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渤海环境保护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教育法》;制定《绿色消费促进法》;制定《海洋经济促进法》;制定《网络信息传播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法》;加快《专利法》修改并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加快制定《国民健康法》,维护全民健康权益;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国土空间规划法》。代表联名或个人提出的建议涉及国家和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内容包括内务司法、财政金融、城建环保、教科文卫、农业与农村、民族宗教等。
为了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代表们在会前通过走访、座谈、专题调研和会前视察等多种形式,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代表们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自贸试验区建设、金融改革创新、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热点问题,认真撰写议案建议。大会报到以后,代表们互相探讨、共同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拟提交的议案建议。有的代表为了解最新工作情况,还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反复核实数据,力求使议案建议内容翔实,数据准确,具有可操作性。会议期间,全团有7名代表领衔提出议案,29名代表领衔或个人提出建议。代表们在听取了领衔代表对所提议案建议内容的介绍后,进行了认真热烈的讨论,联名附议达1023人次,表现出高涨的参政议政热情、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很强的履职能力。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316/282145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