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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药业股东白云山被索赔40亿元悬而未决

2016年03月14日 17:07

王老吉药业的地位在广药集团的地位一直举足轻重,近两年来,由于两大股东的纷争,桎梏了企业自身发展及产业布局。细数来看,王老吉药业清算案,白云山收购同兴药业股权案,同兴药业向白云山索赔损失40亿元案,同时又涉及查账案,同兴诉请红罐禁止用王老吉商标案,一系列精彩纷呈,可谓令人目不暇接。

合营期满 纷争依然不止

王老吉药业是2005年2月同兴药业以增资扩股的形式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公司,拥有绿盒王老吉、小儿七星茶冲剂、保济口服液和王老吉润喉糖等产品。当时双方各占48.0465%的股份,自然人持有3.097%的股权,合资期限为十年,合营期限在2015年的1月25日已经届满。

据悉,由于2015年1月25日王老吉药业经营期限届满,依靠广州市工商局的一纸通告延续经营至今,由于两大股东之间的风波不断,严重影响了王老吉药业的日常经营及招投标等对外事宜。是进入清算还是进行股权收购,对企业的影响深远,可谓兵法所说“生死存亡,不可不察”。

据悉,早在2014年11月,白云山已向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同兴药业按《股东合同》约定履行股权转让义务将股份全部转让给白云山,仲裁委员会已受理该案,目前案件在进行中。

据了解,至今为止,两大股东就股权收购主要条件尚未达成协议,同兴药业认为,白云山收购同兴药业股权的条件尚未成就,收购股权一事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并向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提出,王老吉药业经营期限届满,具备清算的事实基础与法定条件,本案应进入清算程序。事情又回到事情的起点。

白云山被索赔40亿元悬而未决

对于广药集团而言,王老吉药业存在的意义并非一家子公司那般简单,而是与广药集团大健康战略的推进息息相关。同时,白云山被索赔40亿元一案至今悬而未决,成为悬在王老吉药业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

白云山2015年3月31日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贸仲委”)转来函件,同兴药业申请追加索赔数额由2014年9月公布的1.3亿元变更至40亿元。与此同时,深圳中院发出公函显示,贸仲委被要求中止对该仲裁案件受理。对于请求变更,白云山表示,目前该案件对公司的影响尚无法确定。

据悉,广药集团曾先后于2011年、2012年将“王老吉”商标授权给广东广粮集团和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许可其生产销售凉茶产品。而后者是合资企业中方股东广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同兴认为,其生产的红罐王老吉严重挤占合资企业的市场份额,构成同业竞争。

至今该案悬而未决。 对此,资本市场一直审慎看待。

扑朔迷离的王老吉公司账目与诉请红罐禁用王老吉商标之争

在同兴药业与白云山10年合作期临近完结前,收到合资公司王老吉药业2014年巨亏1.8亿元的财务报表。因此,同兴药业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查账,以便行使股东知情权。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5月4日作出一审判决,同兴药业的查账请求被允许,但此案后进入二审阶段,至今未判。

据媒体报道,本次“查账”风波的另一个原因源于广药集团对同兴药业的失信,逾期不履行将“王老吉”商标转让给王老吉药业的承诺。据同兴药业表示,“王老吉”商标转让给王老吉药业是同兴和广药在2004年合资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但截止现在,广药集团未按约定履行承诺。

为此,同兴药业已在2015年年初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广药集团的失信违约行为,并诉请红罐禁用王老吉商标。其中同兴药业的第二项诉讼请求,就是请求判令停止授权许可红罐王老吉的生产商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使用王老吉商标的重大诉讼行为。据了解,同兴药业在2015年5月启动将王老吉大健康和广东广粮追加为该案第三人的司法程序后,现广州荔湾区人民法院至今未作出一审判决。

一波波大戏的背后,双方的“内斗”令王老吉药业元气大伤。比如,王老吉药业2013年净利润较2012年同期1.49亿元下滑超55%。而在2014年,王老吉药业出现7000万元亏损,系双方合作十年来首次亏损,最新的报表至今没有看到,情形不得而知。中国有句俗语,“冤家宜解不宜结”,还有一句成语,“买卖不成仁义在”,送给股东双方,退一步海阔天空,希望双方能最终握手言和。

文章来源:http://finance.72177.com/2016/0314/280575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