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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下发中小学生课外活动计划 师资和资金是关键
2016年03月08日 23:54天津日报记者 张雯婧 日前,本报记者采写的“市教委等7部门联合下发《天津市中小学生素质拓展课外活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困扰中小学生家长多时的‘三点半难题’有望得到解决”稿件见报后,引发家长和学校的广泛关注。对于该《计划》,不少家长表示,是否可以延长活动时间和加大活动频率;作为中小学生素质拓展课外活动的组织方,学校则更为关心师资和资金问题如何解决。
虽然《计划》中明确规定“今后,全市各中小学校将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课外时间组织学生开展素质拓展课外活动,每周不少于2天,每次活动不少于1小时”,但不少家长还是觉得无法真正解决大家面临的实际问题。
吴先生的女儿在河西区读一年级,除了周二半天课,周一、三、四、五的放学时间分别为15:10、15:10、16:10和14:10,“1个小时的活动只是把放学时间延到了16点多,上班族家长依然无法接孩子,还是得把孩子送托管班。”河东区三年级学生家长李女士表示,《计划》中虽提出“每周不少于2天”的活动要求,但很多学校可能就开展2天,“除去周二,剩下的两天如何解决接孩子的问题呢?”
其实,自天津开始实施“史上最严减负令”以来,不少中小学尝试下午3点半放学后开展活动,但师资和资金一直是困扰活动持续开展的两大难题。此次《计划》特别提出,中小学生素质拓展课外活动的师资队伍主要包括符合学校开展活动需求的高校、具有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的教师;体育俱乐部、少年宫、科技馆等校外机构的教练员及教师;具有专业特长的科学家、艺术家、教练员、运动员等专业人才;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和校内教师。各区县要统筹本级财力及市对区县财政教育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组织开展学生素质拓展课外活动。在现有的绩效工资总量基础上,适当增加额度,解决在正常教学任务以外增加教师工作量的劳务报酬问题。在今年调增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中安排400元,其中50%可用于购买服务,解决校外教师和专业人员的劳务报酬问题。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308/276361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