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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意外伤害为何一“险”难求

2016年03月07日 22:23

天津日报记者陈忠权 由于身体原因,老人很容易出现意外伤害事故,轻者受伤卧床,重者住院甚至死亡,家属往往要承担很大的经济风险。为此,不少老人都希望买到一份人身意外保险,但目前推出60岁以上老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公司却很少,有些保险公司虽然有这项业务,却还不接受普通老人个人投保,让老人们很失望。

一家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解释说,对超过60岁,尤其65岁以上的老人,目前大都没有开展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这几乎成了行业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和做法。一家大型股份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透露,虽然他们开展了老人意外伤害保险,但只是和一些区县老龄委、社区居委会等机构合作,采取为老人集中投保的方式,投保范围也仅限困难老人群体,一般不接受普通老人以个人名义投保该项保险。据了解,该项老人意外伤害保险,实际上是民政部门和保险公司合作开展的一项名为“助老健康御险”的保险项目。一般投保期限为期一年,每人每年交50元。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由于遭受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死亡、伤残、医疗费用支出的,都可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给予赔偿。

明明有市场需求,为何普通老人意外伤害保险市场少见呢?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推出的老人意外伤害险,保险公司基本上不赚钱,有的甚至还赔钱,所以绝大多数的保险公司没有积极性,不愿意开办此项业务。原因是老人特别容易出现骨折、摔伤等,促使保险公司的赔付率很高,有的赔付率甚至达到95%以上。为此,绝大多数的保险公司推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年龄都有上限,一般不超过55周岁,最高为60岁。

市休闲养老协会专家梁家琪认为,要让老人安心养老,就要破解老人意外伤害保险这个难题,方法要多样。例如,保险公司可以采取适当提高保险费缴存金额、适当降低保险赔付金额的做法,适当增加保险公司运营收入,确保业务正常运转,双方做到互利互惠,互相依存。为解决这个问题,在市老龄委的大力支持下,他们已经和本市一家保险公司合作推出了“银发无忧”老人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凡具有本市户口的老人都可以投保,没有年龄限制,可覆盖所有老人。老人每年需要缴纳保险费100元,就可以享受保险赔付金额5000元的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还可以得到6000元的意外伤害医疗赔付保险金,很受老年人的欢迎。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307/275338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