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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峰集团20亿债券违约最新进展:绿地控股发公告撇清关系
2016年03月01日 23:172月29日,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云峰集团”)被爆出已有两只债券触发实质性违约(2016年1月22日,“15云峰PPN001”无法按期付息;2月1日,“15云峰PPN003”无法完成回售),规模合计为20亿元。当前云峰集团存续债券总计66亿元,全部为私募债(具体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已尝试联系云峰集团,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并未得到回应。
此外,浦发银行为此次云峰集团私募债主承销人。《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就此事联系该行相关业务人士,该人士表示由于债券属于非公开发行,因此不便就进一步细节予以披露。
云峰集团:违约规模大 潜在风险无法估量
此次已发生实质性违约的两只债券——“15云峰PPN003”及“15云峰PPN005”,发行额均为10亿元,到期日分别为2016年5月13日及2016年9月18日。
这两只债券在发行时已注明投资者拥有回售选择权,即“针对发行人负债水平较高的情况,发行人承诺将对资产负债率进行严格控制。发行人做出债务承诺如下:每季度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不超过85%”。
由于去年10月30日,由于云峰集团的负债率触及到85%的红线,触发了提前赎回条件,根据赎回条款,本来应该是今年5月份到期的债券,就提前至2016年1月31日。但直到2月1日,投资者既没有收到云峰集团的本金,也没有获得利息,云峰集团由此触发实质性违约。
除上述两只债券外,云峰集团目前仍有五只存续债券,规模为46亿元,但因在发行时并未规定回售条件,因此没有进行回售。
据本报记者统计,这五只债券的当期票息在6.8%-8%之间,包括3只2014年发行的PPN,期限均为三年,以及2只2015年发行的PPN,期限分别为1年和2年,将于2016年7月和2017年8月到期。
对于云峰集团违约事件产生的原因,民生固收团队认为,一方面由于云峰集团所在的能源行业过剩严重,企业经营效益下滑;另外,该集团实际控制人意在收缩能源产业,还款意愿不强,是导致违约的直接原因。
目前,云峰集团的主要业务板块为能源产业,煤炭、石油和化工均以贸易和物流业务为主。
民生固收在报告中提出,云峰集团的煤炭业务主要为煤炭贸易,集中在山西地区;石油板块的业务主要为油品的仓储和燃料油及成品油的集散,业务主要分布在山东;化工板块除小部分是依托于煤炭的生产板块外,其他以长江三角地区的化工危险品的配送和贸易为主。作为贸易类企业,公司的总资产收入率较高,2013年底比率接近3。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云峰集团总资产为343.46亿元,净资产为6.24亿元;2014年度,云峰集团实现收入692.34亿元,亏损4.86亿元。由于2015年煤炭、石油价格降幅更大,预计公司亏损幅度会继续扩大。
此外,本报记者在云峰集团官方上看到,成立于1998年的云峰集团,主要业务包括房地产、现代物流、汽车服务、综合服务四大板块,其中综合服务涉及煤炭等能源贸易业务。在其集团简介中写到,云峰集团是世界500强企业——绿地控股集团旗下最大的综合性现代企业集团,并被认定为"上海市著名商标"。
绿地控股:急于撇清关系
除债务违约规模大、潜在风险隐患无法估量外,云峰集团与绿地控股之间的关系也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焦点。
此前,绿地控股对于云峰集团进行委托管理,直到2015年10月27日,绿地控股发布了对于解除云峰集团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的公告。
当时公告中称,云峰集团主业为能源产业,股权结构为:云峰集团职工持股会持股45.5%,上海绿地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市农委、建委出资设立的国有企业,以下简称“绿地资产控股”)持股34%,公司下属上海绿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5%。其中,绿地资产控股所持34%股份,于2009年经双方签订《股权委托管理协议》后委托给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集团”)管理。
“由于能源已不再是公司重点发展的产业,故当初股权托管的条件已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同意绿地集团与绿地资产控股解除股权委托管理协议。协议解除后,云峰集团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告中称。
民生固收在报告中提出,实际控制人偿债意愿不强,是导致违约的直接原因。
一方面,委托管理协议的解除表明了绿地对云峰集团的态度。绿地控股公告解除对云峰集团的的委托管理协议,以实现从公司剥离能源产业,将云峰集团划出合并报表范围。“也有媒体指出绿地控股在剥离云峰的同时,吸纳了其有价值的房地产板块,通过产权交易所竞得云峰集团两个子公司的控股权以及三个资产项目转让。上述行为与天威事件中兵装集团“弃车保帅”行为有相似之处。”
此外,民生固收团队认为,云峰集团最新一期10亿元定向工具在9月发行,对利息无偿债能力的可能性较小,无偿债意愿或是主要原因。
今日(3月1日),绿地控股再次发出公告进行澄清。
澄清说明如下:
云峰集团原系上海警备区所属企业,1999年移交地方,2002年实施股份制改革,并逐步形成以下股权结构:第一大股东云峰集团职工持股会持股45.5%,上海市农委及建委按50%:50%比例出资设立的上海绿地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资产控股”)持股34%,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绿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5%。
2009年12月,绿地资产控股与本公司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集团”)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将其所持云峰集团34%股权委托给绿地集团无偿进行管理,由绿地集团代行股东权利。协议约定托管自2010年1月1日起生效,未约定托管终止期限。2015年10月,绿地资产控股与绿地集团签署《股权委托管理解除协议》,解除对云峰集团34%股权的委托管理。
作为多元持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云峰集团始终是独立的公司法人,绿地集团在《公司法》的框架下行使股东权利。云峰集团发债融资等各项经营管理事务均系独立运作,其发债所得资金也均全部用于自身发展,本公司未对云峰集团发行的债券提供担保,也不对债券的偿付承担责任。
考虑到云峰集团目前处于困境,作为间接参股股东,本公司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将积极协助云峰集团妥善处理好相关事宜。
(记者夏心愉,王莹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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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finance.72177.com/2016/0301/270816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