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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规定大学生到农村教书可退学费 评职称可不发论文
2016年02月29日 23:3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针对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等问题,浙江省日前出台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鼓励有需要且有条件的地方,对到乡村学校从教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上岗退费政策。
教师不愿意去乡村学校教学,因此拓宽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就变得很有必要。浙江已开始组织实施乡村学校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同时鼓励有需要且有条件的地方,对到乡村学校从教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上岗退费政策——即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从教,可按一定的学费标准,本科生连续退费4年,专科生连续退费3年。另外,鼓励支持特级教师、高级职称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对到乡村学校支教1学年及以上的退休或者已经完成交流任务的特级教师、高级职称教师,可给予每人每年两万元的工作经费。
乡村学校的老师为什么来了又走,原因其实无非是两个。一是乡村学校教师的待遇不高,其次就是城乡教职工编制不一样,城市要高于农村。浙江省这次出台的乡村教育支持计划,除了刚才说到的拓宽乡村教师补充渠道;组织实施乡村学校教师定向招聘、定向培养专项计划;还有推动义务教育教师、校长交流制度;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等。
《办法》明确,原则上乡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的通过率应不低于城镇学校。对在乡村学校任教时间较长的教师,在评聘高一级职称职务时,应当适当倾斜照顾。论文课题时,不少乡村教师评职称的“拦路虎”。此次《实施办法》还明确,浙江乡村学校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对课题和发表论文原则上不作刚性要求。 (记者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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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edu.72177.com/2016/0229/269991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