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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朋友”介绍好房源 百万元房款打“水漂”

2016年02月29日 21:09

利用假房源诈骗朋友数百万元,日前,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严某,在家人朋友的规劝和公安机关的政策感召下,来到西青分局大寺派出所投案自首,结束了长达两年之久的逃亡生涯。

据介绍,两年前,在西青区大寺镇工作的小郭和老乡小刘、朋友小严聚在一起喝茶聊天,小严称自己最近正在帮朋友装修河西区某高档小区的房子,房子地理位置优越,环境档次高,升值空间还很大。小郭和小刘一听,心里乐开了花,赶忙托小严打听门路,想低价入手一处好房源。没过两天,小严便带来了“好消息”,说是托关系总算拿到一所不错的房子,但好处费需要几十万元。小刘一听价钱稍有迟疑,尚有一定经济条件的小郭却迫不及待地满口答应,并在当晚就给小严送去了定金。

半个月后,小郭又按照小严的要求,补交了房屋余款及税费300多万元,就回家坐等钥匙到手了。然而,小郭一等再等,却始终没有等来房子,多次打电话催问,小严不是说自己在外地跑活装修,就是回老家有事,后来小郭直接到家中去堵,也都吃了“闭门羹”。无奈之下,小郭感到自己可能上当被骗,就到派出所报了警。

然而,小郭与小严却并非深交,甚至连小严的真实姓名都说不上,民警只好根据小郭、小刘提供的些许线索展开侦查,最终,查明了小严的真实姓名和家庭关系,并多次赶到其老家做其父母、亲属的思想工作,希望他们能规劝严某早日投案自首。功夫不负有心人,2月24日,民警终于看到了严某的身影。面对民警,严某的认罪态度良好,目前,严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不法人员声称有关系能够买到紧俏房屋,然后骗事主缴纳定金、好处费;或者干脆冒充假房地产公司名义,以虚假预售房合同进行低价抛售,重复销售,诱骗事主签订购房合同,或者将已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卖给购房者,造成事主财产损失。为此,市民购房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绝不可轻信他人“有门路”、“帮办事”的投机诱惑,否则很有可能被骗,遭受财产损失。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229/26995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