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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资金个人存款利率上调 业主收益增近2成
2016年02月24日 23:47天津日报记者 陈璠 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获悉,自2016年2月21日起,调整天津房屋维修资金个人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0.42%)和六个月存款浮动利率(1.69%),统一调整为按一年期定期存款浮动利率(1.95%)执行。
随着此次利率调整,业主每年房屋维修资金的存款收益将比原先有所增加。以2016年2月21日后首期缴存维修资金20000元的房屋为例,以六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到2021年五年收益1774.21元;调整为一年整存整取利率计息后,五年收益2058元,利息增加了16%。通过对业主交存维修资金存款利率的调整,进一步提高了购房业主的房屋维修养护支付能力。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224/265607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