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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公布《办法》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将被问责

2016年02月24日 00:49

渤海早报讯 (记者刘长海)昨日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滨海新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问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布,从根本上全面强化作风建设。

规定应予问责行为中,“不作为”包括服务水平差,故意刁难群众,造成党群干群关系紧张;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不敢担当,怕担风险、不敢决策,怕担责任、怕得罪人,过度谨慎、畏首畏尾,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等。

“慢作为”包括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工作推着干,群众公认度较低;工作效率低下,消极应付、办事拖拉,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违反政务服务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办事公开制等规定,影响行政效能等。

“乱作为”包括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其他重大事件;因工作失职,致使发生重大事故、事件和案件,或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事故、事件和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等。《办法》规定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辞退或解聘等10种问责方式。此外,还对问责程序、申诉等作出明确规定。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224/26507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