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中心 天津
民俗:正月十五燃灯之俗始于汉代
2016年02月20日 17:42城市快报记者 常健 天津人喜欢把正月十五叫做灯节,这个灯指的是花灯。燃灯之俗始于汉代,东汉顺帝年间,张道陵创建道教,把正月十五定为“上元节”,这天要燃灯祭祀“太乙神”。此俗历代相沿,到隋朝时,每年还要举行盛大灯会,招待各国使节。元宵节成为灯节至唐代中期已成定俗。过去,张灯最积极的是津城的大小商铺,家家都在门前高挂各式灯笼。这是店家实力的比拼,各大商号无不绞尽脑汁,明争暗斗,力争鹤立鸡群,最终自然是让津城百姓大饱眼福。而天津卫的普通百姓喜欢自己扎灯笼,手艺虽比不上能工巧匠,也能自得其乐,其造型随心所欲,都是劳动人民喜闻乐见的样式,比如金鱼拐子(鲤鱼)大花篮,还有周身长刺的大蒺藜(谐音吉利)。另外,天津有句俏皮话“外甥打灯笼——照舅(旧)”,讲的就是灯节时舅舅得送外甥一盏花灯,这灯叫舅舅灯,意喻舅舅登(灯)高步步高升,外形必须是鸭子,取谐音“押子”,表示舅舅要把外甥当成自己的亲儿子对待。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220/263356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