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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友送的礼盒维权遇尴尬 找生产销售方协商解决

2016年02月18日 23:20

春节长假市民走亲访友互送礼品多。连日来,一些市民反映,春节长假期间亲友送来的礼盒装食品出现问题,但在随后的维权过程中却屡屡遭遇尴尬。

市民陈女士反映:“春节长假期间,亲友送来一箱干果,里面有瓶装的核桃、开心果、榛子、夏威夷果和葡萄干等。但是打开吃的时候却发现除了葡萄干味道正常外,其他干果都有一股难闻的哈喇味儿,没法正常食用。”她说:“如果是自己买的就好办了,我会凭借购物票据找商家,但因为是亲友送的,我怎么好意思给人家打电话问在哪儿买的,还要告诉对方送来的食品有问题。”

无独有偶,市民管女士也遇到了类似问题。她在电话中说:“春节期间,亲戚送来一箱某饭店的海鲜大礼盒,但打开吃的时候,发现里面的大虾解冻后,肉格外的松散,还有虾仁的口感也不是很新鲜。可是,我没有购物票据,即使知道了这商品是哪个商家销售的,也不好意思找亲戚去索要购物凭证。毕竟是人家好心好意送来的,大过年的,要是因为这点事影响了两家关系,太得不偿失了。”此外,还有一些市民遇到类似问题,由于多数人都担心会影响亲友关系而不愿将礼盒商品出现的问题如实地告诉对方,因此也就给自身维权带来尴尬。

对此,市消协人士表示,按照消保法的有关规定,购物凭证是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证据之一。上述案例中,陈女士和管女士可以分别找干果礼盒的生产方、销售海鲜礼盒的饭店进行协商,看有没有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礼盒食品时,尽量在购买前先打开礼盒查看一下商品的数量、规格和质量,然后再购买。并索要相关购物凭证,以维护正当权益。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218/262797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