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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茶爸”诉名誉侵权案 天津网友道歉赔偿5万元

2016年02月18日 23:00

城市快报记者 程婷 提起天津网友“王博士之精神家园”大家应该有所耳闻,去年年初,他接连被京东当家人刘强东和其夫人奶茶妹妹章泽天的父亲章丽厚告上法庭,其缘由都是“王博士之精神家园”发送了几条关于“刘强东与章泽天分手传闻与评价”的微博,刘强东和章丽厚认为其“侵犯名誉权”,分别要求公开道歉,并赔偿800万元和200万元。如今,章泽天父亲状告“王博士”名誉侵权案有了结果,南京秦淮法院一审判决,“王博士”微博内容侵犯章父名誉权,要公开道歉并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5万元。

案情回顾

王博士:我只是转发了“八卦”

“王博士之精神家园”是天津一位网友的微博,微博实名认证信息显示,“王博士”是天津商业大学的一名教师,记者联系上“王博士”,他说自己叫王伟,河南人,今年37岁,天津大学博士毕业,现任天津商业大学房地产经纪、房产金融教师。

去年年初,刘强东与章泽天分手传闻盛行,王伟在其微博发布了几条关于“奶茶妹妹”向刘强东索要3000万元分手费、刘强东与“奶茶妹妹”恋情是炒作,以及南京市委书记被抓,“奶茶妹妹”父亲被牵扯等传闻。刘强东和章泽天父亲先后在北京和南京提起诉讼。章丽厚以名誉权受损为由,将“王博士”告上法庭。去年,南京秦淮法院受理此案,并进行多次开庭审理。

审理中,“王博士”的微博内容是“捏造”还是“转发”,是双方争议的焦点。章丽厚称,自己是南京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同时担任一些社会职务,在业界享有较高知名度与声誉。王某的微博捏造事实,引发众多网民的指责和谩骂,使公众对他产生误解,社会评价降低,家庭正常生活受到干扰,造成严重精神创伤与经济损失。他请求法院判令王某公开道歉,并支付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共计200万元。

对于章丽厚的诉求,“王博士”表示,经过搜索发现,网上最早发布不实消息的,是另外一个网友和一个知名BBS。自己只是通过微博转发了这个“八卦”而已,并非始作俑者,而且相关内容在发布后12小时之内就删了。

法院审理

转发也不影响侵权责任成立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通过微博向社会公开披露有关“信息”或对相关问题进行评价,其本身并不具有违法性,但王某作为一名大学教师,在公共平台上发表的言论会具有较高的公信度,对公众造成的影响比较大。该案中,王某没有克制自己的情绪,将未经核实的不实言论在微博发布,对章丽厚的名誉确实造成了损坏,构成名誉侵权,理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虽然王某提出微博非自己首发,但法院认为,王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该细节,而且即使他只是转发他人微博,也不影响侵权责任的成立。

最终,法院判决王某侵权责任成立,要求其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及微博“王博士的精神家园”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刊登道歉声明十日,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除此之外,王某还要赔偿章丽厚各项损失共计5万元。

当事者说

道歉信已经写好

昨天,记者联系到王伟时,他正在法国参加学术会议,3月才能回津。王伟表示,没想到南京法院判决下得这么快。

“我不打算上诉,道歉信也已经写好,转给了法院,至于5万元的赔款,我还没想好怎么处理。”王先生表示,“不打算上诉是因为自己觉得跟有钱人打官司很吃亏,不打算耗下去。”

王伟认为败诉主要有几点原因:“第一是证据,因为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可能不太懂流程,许多我方证据法院不认可,吃了哑巴亏;二是我不是‘本土作战’,对方请的都是南京有名气的律师,我没有这样的优势;三是去年一年我受到很多水军骚扰,明显是营销的微博号对我有攻击性评论。”

据王伟介绍,北京法院的庭审也于年前完成,相信不久会有判决结果。“律师反映的情况是,北京法院相对开明一些,前段时间也有一个名人诉讼名誉权的案子,北京法院判决结果是驳回,因为名人、公众人物有光环效应,才会招来别人的评价和非议。相信北京法院的判决会比较公正。”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218/262789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