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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踢脚”五百岁 天津是中国禁放鞭炮首个城市
2016年02月08日 10:39每日新报记者 郑东红 过去,春节一整天都是噼里啪啦的鞭炮声,音烟缭绕。其中,“二踢脚”作为中国北方的主要爆竹品种,在民俗文化中占有重要位置。史料记载,有500年历史的“二踢脚”,在清代曾遭禁放……
津门“二踢脚”放了500年 清代也曾遭禁放
“二踢脚”作为中国北方的主要爆竹品种,在民俗文化中占有重要位置。二踢脚是“双响”的俗称,它上、下两响,经过几百年中华传统文化滋润,人们赋予它美好的寓意:除夕夜燃放,第一声为辞旧、第二声为迎新。“在天津民俗中‘破五’吃饺子,从清晨起,家家户户放鞭炮,尤其放‘二踢脚’被称作‘崩穷’,把‘晦气’、‘穷气’从家中崩走。”
据本市民俗专家考证,明代黎淳有《爆竹》诗:自怜结束小身材,一点芳心不肯灰。时节到来寒焰发,万人头上一声雷。所咏的是升天雷,就是我们所称的“二踢脚”。也就是明代就有了二踢脚。天津自明代建卫筑城610余年,因此二踢脚距今至少也有四五百年历史了。
天津人爱放二踢脚,作为民俗用品,不仅是节日,还常在婚庆等场合放,当空劈啪两声,冲天的喜气。今年80余岁的周致礼大爷回忆自己小时候过年的情景,天津最热闹的年货市场在娘娘宫前的宫南宫北大街,烟花摊非常火爆,摊主还时不时点燃几个二踢脚,招徕顾客。“那时候家里穷,春节父亲只给我买8个二踢脚。如果赶上一个二踢脚不响,整个节都不高兴。”
周大爷说:“记得天津解放那一年鞭炮卖得特别好,用这个欢迎进城的解放军。除夕夜,全市倍加热闹,灯火辉煌,那些二踢脚震耳的鸣响,特别提气!”
30年前天津人放鞭炮还只有二踢脚、小鞭。“5分钱一个二踢脚,1角钱就可以买100个红纸包的小鞭。过年时,舍不得把100个小鞭一次放完,就拆开来,一个一个放,手里再拿根香。礼花贵,都不买,就把小鞭拆开当‘呲花’,也很好玩。一般是还买两个二踢脚,2角钱的炮仗就过个春节。”家住南开的李喜来回忆说,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甚至还有人用二踢脚去驱赶欲落枝头的麻雀。
如今,二踢脚这种爆竹在天津已属禁放品种。其实,清代也曾禁放“二踢脚”和“流星赶月烟花”,还禁止销售和燃放火药威力大的爆竹。光绪十八年(1892年)正月,上海法租界规定禁放“流星赶月烟花”,以防不测。宣统二年,重申禁止燃放“双响起花爆竹”。
天津是中国禁止燃放鞭炮的第一个城市
史海钩沉,天津100多年前就有过“禁燃”历史。
市档案馆有关人士认为,“其实至迟从明朝开始,就时或有官府禁止燃放的记载。对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间和地域清廷也曾有所限制。光绪二十一年,天津草厂庵举办烟火祭神,发生踩踏事件。所以,对于禁放烟花爆竹,很早就有相关规定。而真正的‘禁放令’,直到1907年才出现,始于天津。”
1907年2月3日,天津城的年味儿渐浓,许多市民都在购买过年时燃放的烟花爆竹,就等着春节燃放了。就在这一天,当时清政府在《大公报》登声明“入冬以来,风高物燥,瞬届年节,竞放花爆。起花双响,高入云霄,遗火落下,贻害非小。贩卖燃放,均于禁条……”
该公告说明禁放烟花爆竹的原因主要是为了防止天旱火灾。春节禁放鞭炮的消息很快传遍了天津城,许多烟花爆竹成了积压品,贩卖烟花爆竹的商贩们也因此赔了本儿。
这条公告意义非凡,成为近代以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开端,使天津成为中国禁止燃放鞭炮的第一个城市。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208/26029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