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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肯德基使用怪鸡文章十个微信公众号被判侵权

2016年02月04日 10:34

据新华社电“肯德基使用6个翅膀8条腿的怪鸡”“烤熟的鸡肉有活蛆”……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近日对肯德基名誉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10个微信公众号所隶属的3家公司被判赔偿60万元,还需在门户网站赔礼道歉。

“我朋友的父亲是某银行的一个高层领导,他有幸参观了肯德基的养鸡场,发现每只鸡有6个翅膀8条腿,身上全被插满管子……”这篇文章采用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相结合的叙事方式,伴随着设问、反复、对比的修辞手法,并配上网图,通过所谓“他人对肯德基厂真实的探访,客观地披露肯德基厂的内幕”,辅以作者自身的“思考”“评价”,标题则为《昨晚刚发生的,现在事情严重了才播出来,赶紧通知家人吧!!》。文章表示,肯德基所供应的鸡肉食品不仅为激素鸡,而且为没有毛、长有多个翅膀、多条腿的“怪鸡”。

肯德基方面的代理律师表示,“截至2015年4月底,微信公众号上有4000多条相关内容,其中超过130个账号的帖子阅读数超过10万。涉案文章造成肯德基餐厅在各地的销售的急剧下滑。”

去年5月26日,肯德基将3家公司的10个涉嫌造谣的微信账号告上法庭,并要求350万元的赔偿。肯德基认为,3被告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传播对肯德基品牌具有诋毁性的评论及照片,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对肯德基品牌的信赖,降低了肯德基品牌产品的社会评价,给原告方造成了重大的商业损失,侵犯了原告方的名誉权。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3被告在并不确定文章所写事实是否真实的情况下,对涉案文章中多处存在凭空捏造的事实,以及诋毁、诽谤肯德基商业信誉、产品声誉的言辞,采取置之不理态度,存在明显的过错,已经构成侵权,直接造成原告社会评价降低和严重的人格损害,进而导致财产利益的损失。

法院一审判决,3被告在主流门户网站新闻板块首页的显著位置赔礼道歉,并酌情确定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60万元。

>>法官说法

以讹传讹恶意评论超出公正范畴

“肯德基作为知名法人,其名誉权受法律保护的范围较普通人而言会有所限制。”徐汇区法院法官王嘉骏表示,“特别是涉及公共利益的,法人应该尊重群众对其产品质量或者服务的批评性意见”。“但这种批评或者评论必须是公正的,即引用的事实必须为公开传播的事实,而不能是凭空捏造的虚假的事实,评论的内容没有侮辱、诽谤等有损他人人格的言辞,评论的目的是公益性的,而不能有主观的目的。”

法官表示,在这3起案件当中,10个微信公众号转发涉案文章并非真正出于公共利益关注食品安全,而是为了吸引更多社会公众的兴趣,对发布的文章进行阅读,以便在阅读后对注册公众号进行订阅、添加、关注,从而达到扩大微信公众号及公司知名度的目的。而纵观全文,以讹传讹、移花接木、虚构事实的方式对肯德基品牌进行恶意评论的行为早已超出公正评论的范畴。相关评论也早已超出公正评论的范围,且并非善意,对肯德基的品牌及产品构成严重侵权。

文章来源:http://finance.72177.com/2016/0204/259902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