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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业协会发文剑指私募基金内控
2016年02月02日 09:4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苏长春)近年来私募基金发展鱼龙混杂、非法集资频现的恶劣状况愈演愈烈,监管层目前也开始着手大力度整顿。昨日,中国基金业协会针对私募基金公司内部风控发布了新规指引,明确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昨日,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主要从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目标与原则、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及内部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进行自律管理。
如在内部环境方面,《指引》规定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工作人员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第十二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设置合规风控高级管理人员,该高级管理人员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内部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承担相关责任。
在控制活动方面,《指引》还提出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募集和委托募集私募基金的制度要求。自行募集时,私募基金管理人应设置有效机制,切实保障募集结算资金安全;在委托募集时,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委托获得中国证监会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募集私募基金,并制定募集机构遴选机制,确保私募基金向合格投资者募集以及不变相进行公募等。事实上,从去年末监管层已经开始加强对私募行业的整治,中国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也公开表示,协会还拟推六大自律措施加强对私募基金行业的监管,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便是六大自律措施之一。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finance.72177.com/2016/0202/259533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