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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离职潮又来临 工作变动公积金这样处理
2016年01月19日 19:52天津日报记者 张璐 岁末年初,又一波离职潮来临。近日来,很多有离职打算或者已经跳槽的读者向市公积金中心咨询,工作变动后缴存的公积金如何办理?为此,记者采访了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
在津工作的外地户籍职工辞职离开天津
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同时注销在天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对于办理提取并账户注销的外地职工,账户状态如为汇缴或内部封存,需携带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公积金中心营业网点办理;账户状态如为解除劳动关系封存,职工只需携带身份证和公积金卡就可办理提取。
跳槽的外地户籍职工继续在津工作
公积金账户在本人离职时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入职新单位后启封公积金账户继续缴存,职工本人无需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天津户籍职工到外地工作
要将公积金账户转移到外地,职工需先在就职地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然后本人携带当地缴存证明和公积金卡、身份证,在天津任一公积金营业网点办理转移手续即可。
目前,天津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均实现了通存通兑,在任一公积金营业网点均可办理此业务。公积金营业网点大厅设立了自助办理机具,符合条件的职工也可自助办理,无需窗口排队。市公积金中心开通多条咨询通道:客服电话12329;网站www.zfgjj.cn;官方微博“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发布”和微信以及APP客户端。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119/256846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