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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修新规实施半个多月 部分4S店“老毛病”没改
2016年01月19日 19:47每日新报评论员 郭强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废除了“车辆在质保期内都必须在4S店维修保养”的霸王条款,这也意味着消费者今后不用受限经销商,可以完全自主地选择维修点。然而,记者调查却发现,部分经销商还未执行新规,并表示在质保期内不到4S店进行维修保养的车辆仍将失去质保机会。
新规实施半个多月变化不显著
记者了解到,《规定》中指出,“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而《规定》实施已有半个多月,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就《规定》实施情况走访津城多个品牌4S店,调查结果显示,4S店对于车辆维修保养的要求并未因《规定》实施而发生改变。
记者以长安汽车车主的名义电话联系了该品牌天津某4S店的售后服务人员。据他介绍,根据国家新的“三包法”,在非厂家授权机构做保养的车辆将失去发动机部分的质保。虽然不影响车辆其他部分的质保,但也不建议车主在4S店以外的机构保养。记者咨询了长安汽车官方客服代表,得到的答复是如果车主可以证明在非厂家授权机构保养时所用的材料与长安汽车指定的相一致,长安汽车可以继续给予后续的质保服务,否则就无法提供质保。
而在空港的某日系品牌4S店的售后人员告诉记者,不会限制车主在质保期内去非4S店维修保养,但是如在全国范围内的专营店共享系统中,查不到车辆的保养记录,车辆一旦出现问题,4S店及厂家将不会负责。随后记者电话咨询了该品牌的官方客服,得到的答复是该企业并没有禁止用户去私人机构保养,质保也不会因此而中断。但如果用户的车辆出现问题,经过检测人员检查认定是私人机构保养时导致的,该厂家将根据新的国家三包法,无法给予后续的质保服务,尤其是发动机和变速箱方面的质保。
售后利润大经销商舍不得放弃
对于新政实施半月依然有经销商未落地的问题,有业内专家指出,经销商没有按《规定》改变最大的原因还是经销商不愿意失去巨大的售后市场利润。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4年百强经销商毛利润构成中,零部件和维修服务已占到百强经销商毛利润的50%以上。”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由于车市增速放缓,新车促销力度加大,销售利润减少,不少经销商的日子并不好过。而由于此前4S店对于汽车售后的垄断性经营,导致售后产生的利润远远高于新车销售所获得的利润。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认为,由于近年来新车销售利润缩水,汽车售后市场已经成为经销商的主要经济来源。新政是具有强制性的,但由于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并不高,所以对于经销商而言不会轻易放弃对汽车售后市场的垄断。
除4S店外消费者选择余地小
“一直以来,汽车后市场基本上被4S店垄断。”业内人士表示,车主选择去4S店,还有一个主要原因是目前汽车后市场服务并不成熟,消费者除了选择4S店,其他并没有全国知名的维修保养的连锁品牌。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整个汽车后市场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但尚未形成领头企业,行业仍处于“跑马圈地”阶段,这就导致了车主在选择汽车维修保养时,仍更多是去4S店。但现在绝大多数后市场的创业公司在用比4S店低的价格,比路边店好的服务来黏住用户。今后或将出现像星级酒店一样的大型连锁汽车服务企业。
全国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认为,若有关部门能坚持推行的力度,则很有可能在不经意间形成一股“暗涌”,而二级经销商和维修店所期待的正是这种“蝴蝶效应”。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119/25684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