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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达75户 设临期食品专柜

2016年01月07日 00:21

昨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委了解到,天津市冠生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公司等35家食品销售经营单位,被天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认定为2015年天津市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截至目前,全市已认定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75户、区县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1020户,消费者可在这些示范店中更安全、放心消费。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被认定为管理示范店的食品经营者,从建设意义、申报条件、认定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在主体方面、硬件方面和管理方面设置了严格要求,比如裸装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设置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及遮盖设施,并提供专用工具、包装物;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布最新的食品安全相关信息;设有临近保质期食品专柜(区)等。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管理示范店认定命名后,后续管理工作仍不会放松。“对不符合管理示范店建设标准要求的,我们会及时撤销其管理示范店称号。三年来,我们已经对监管中发现不符合管理示范店标准或者要求的35户管理示范店,及时撤销其称号,保证了管理示范店建设质量。”

目前,全市已认定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75户、区县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1020户。今年计划完成20家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不少于300家区县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的建设任务。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107/25094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