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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县大港新增13处电子警察 抓拍机动车违法行为

2016年01月01日 20:04

天津日报记者何会文 从市交管部门了解到,蓟县和滨海新区大港本月分别新增10处和3处电子警察,对机动车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摄录处罚。

1月6日起,蓟县10处路口或路段新增电子警察,包括4处摄录超速违法的测速设备及6处摄录闯红灯等各项交通违法的电子警察。本次蓟县新增的4处测速设备分别位于喜邦公路19.2公里、15.3公里处,以及京哈公路91.5公里、80.65公里处,上述路段均对车辆限速每小时60公里;新增的6处电子警察分别位于喜邦公路与喜邦支线交口(喜邦公路19公里处)、北环路与东风路交口、北环路与中昌路交口、南环路与269路交口、南环路与湖东路交口、269路与商贸街延长线交口,查处车辆闯红灯、违反禁止标线、逆向行驶等多种交通违法。

1月15日起,滨海新区大港新增3处固定式电子监控设备,抓拍摄录机动车各项违法行为,具体位置分别为:中港路与葛万公路交口南侧约50米处、中港路与万安路交口北侧约100米处、津岐公路52千米处(津岐公路与港电西里交口)。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101/24778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