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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中国应按《公约》要求推动图形警示上烟包

2015年12月30日 22:04

中新社北京12月30日电 (记者 董子畅)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禁止烟草广告,烟草包装几乎成为烟草产品的最后一种广告形式。而卷烟包装上的图形警示也是向公众宣传烟草危害最直接、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之一。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30日在北京召开“烟盒之争”信息交流会,与会专家认为,中国应当尽快按照《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要求,推动图形警示上烟包。

《公约》第11条规定:每个缔约方应在《公约》对该缔约方生效后3年内,采取和实行有效的包装和标签措施。2012年12月1日,澳大利亚成为全球第一个实行卷烟全警示包装的国家。截至2015年5月,包括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在内的85个国家或地区采用了图形警示的卷烟包装,覆盖全球人口过半。

新探中心主任王克安指出,《公约》在中国生效近10年来,中国在烟草流行监测、无烟环境创建、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禁止、烟草税的提升等方面均有较大进展,而唯独图形警示却一直未被采用。中国是烟草使用造成危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为了人民的健康以及幸福,我们呼吁尽快实施图形警示上烟包政策,莫让“美丽烟包”拖中国控烟进程的后腿。

2014年中国卷烟年产量约为1304.9亿盒。新探中心龙军指出,如果将图形警示印上烟盒的正反面,就等于印发1304余亿份免费的烟草危害宣传单,其产生的效果将超过任何形式的宣传。(完)

文章来源:http://health.72177.com/2015/1230/246300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