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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怎样避风险?
2015年09月30日 22:35二手房买卖,经常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要么是付了钱房子拿不到,要么就是产证拿不到。那么怎样才能规避这些风险呢?我们来看。
前不久,我们报道了几个购房者,通过嘉兴市新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买了二手房,杂七杂八的费用交了不少,首付的钱也出了。但是过户手续还没办好,中介公司就突然关门,老板也联系不上了,这让他们很被动。市住房保障局房地产管理科科长夏明说,嘉兴大大小小的中介机构很多,中介公司老板跑路的案例,以前也出现过。购房者后续通过诉讼程序,追回钱款的难度不小,花费的周期也很长。所以他建议,通过中介机构买房的时候,先要摸清这家中介的底细。夏明表示,营业执照,还有在我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过备案的一些资料,包括一些中介买卖服务的一些规定,正规的机构它应该在办公场所明显的位置上粘贴在那里。
如果中介机构向购房者要求,要付杂七杂八的费用,那就要多留个心眼了。夏明说:“委托它(中介机构)替你履行哪些义务或者说哪些事情,如果涉及到收费的,那你要求它(中介机构)出示相关收费的依据。”购房者除了要挑选信誉好的正规中介机构,还要对卖方以及所卖房子的情况进行前期了解,这个环节也不能忽视。去年4月10号,我们栏目播出过《一房二主》的新闻,市民小廉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但是事后他发现,和他签购房合同的房东并不是真正的房东,房子的主人另有其人。
其实,要辨别真假房东也不难,市住房保障局管理科科长沈颖说,房主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人为准,所以市民在买二手房的时候,第一步是要确定卖方的相关信息。
嘉兴市住房保障局管理科科长沈颖建议:“可以让买卖双方一起到我们登记大厅来核查一下,想买的这套房子它上面是否有一些查封信息,包括抵押信息,这个都是可以查询的,以保证出售房屋的权利清晰。”
另外,买二手房并不是签了购房合同,交了钱就完事了,应该是房产证过户手续完成后才算数。2013年4月16号,我们节目播出了《一房两卖 房东耍赖》的新闻,市民小姚2009年在市区昌盛花园买了一套拆迁房,19万的房款,他付给房东17万,因为手续不全,一直没有过户。没想到房子住了四年,到2013年2月,他想要去办理过户手续,却发现原房东竟然把房子过户给其他人了,新房东还下了逐客令。姚就是在过户手续上,让原房东钻了空子。所以买二手房,购房者要尽快办理房子过户的手续。律师提醒,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最好在违约条款上明确违约责任,确保原房东不会出现一房两卖的情况。违约责任写高一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写到最高,那么这样的话有可能会保障你自己的一些权利的。
记者从嘉兴市誉天公证处了解到,目前二手房交易也可以引入公证手段,公证处会审核买卖双方的主体资格,告知买房可能遇到的风险。嘉兴市誉天公证处公证员助理俞金平说,我们公证就是会对这个合同签订的主体进行一个审查,比方说我们会审查这个出卖人,他房产有没有共有人的情况,如果有共有人的,我们办理公证会要求他共有人全部到场签订合同。然后第二个是我们会对这个房屋现在的物权问题进行审查,比如说他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有没有租赁出去等这些情况进行审查,这样子的话就可以预防后面交易过程中可能房屋在物权上存在一些瑕疵而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另外,买卖双方签订公证合同后,公证处还可以为双方提供第三方的代收款项以及房屋过户服务,这样也能避免因为中介公司倒闭或者中介老板携款潜逃,造成购房者经济损失这种情况。买方他愿意将这个房款以及向中介支付的相关费用打到我们公证处的账户上,暂时存放在我们公证处这里,然后我们也可以为当事人办理这个房产过户的代办手续,然后我们在办理好房产过户手续之后,我们可以再把钱交给房主,然后是中介方,这样子的话,我们就可以避免这个风险的发生。
小新说:买二手房,还是建议多留个心,避免日后麻烦缠身。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life.72177.com/2015/0930/208708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