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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影响最严重12栋楼鉴定结果:11栋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2015年08月27日 22:34

12栋楼房

海港城清水蓝湾1、2、3、4、5、6、8、10号共8栋楼房

启航嘉园1、2、3号共3栋楼房

金域蓝湾5号楼房

鉴定情况

■ 海港城清水蓝湾1号楼 B级

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

■ 其他11栋楼房 A级

结构承载力皆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天津日报记者 岳付玉 昨天下午,滨海新区政府就“8·12”火灾爆炸事故受损房屋安全鉴定情况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受损房屋安全鉴定结果:受爆炸事故影响最严重的12栋楼房中,有11栋楼房结构承载力皆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只有海港城清水蓝湾1号楼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

这12栋楼房分别是:海港城清水蓝湾1、2、3、4、5、6、8、10号共8栋楼房,启航嘉园1、2、3号共3栋楼房,金域蓝湾5号楼房。

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中心总工程师赵亿向记者详细说明了对这12栋受损房屋的具体勘测鉴定情况。其一,地基基础部分,经现场查勘,建筑地基未发现不均匀沉降,未发现不稳定而产生的滑移等损坏现象。基础未发现因老化、腐蚀、酥碎、折断等产生的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现象,基础不存在滑动趋向。其二,上部承重结构方面,经现场查勘,建筑剪力墙无明显位移、开裂;梁构件未发现明显挠曲变形及开裂现象;现浇板周边、板底未产生明显裂缝。仅海港城清水蓝湾1号楼1904室的卧室及走廊因过火造成楼板底部钢筋保护层大面积脱落、钢筋外露。其三,建筑倾斜观测数据满足标准要求。

赵亿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给海港城清水蓝湾1号楼,综合判断结果为B级,意味着“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给出的处理建议是:1.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及时对该建筑物存在危险点的部位进行加固设计,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予以实施;2.该建筑围护系统、设施、设备的破损,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制定修复方案。

其他11栋楼房的鉴定结论是,“目前,该建筑物综合判断结果为A级。”A级的意思是“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相应的处理建议为:该建筑围护系统、设施、设备的破损,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制定修复方案。

给这些受损房屋做“体检”并给出处理建议的,是天津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中心。对于该中心的资质和能力,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张洪伟告诉记者,该检测中心是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属的具有一级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成立于2003年,曾参加过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震损房屋的评估鉴定等重大工作事项,“是天津市范围内技术力量很强、权威性很高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

张洪伟还表示,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也对爆炸事故所影响的非住宅房屋,尤其是学校、医院等涉及百姓民生的房屋进行了紧急的现场查勘检测 。截至现在,事故影响区域内所有学校基本查勘完毕,其他有影响房屋的查勘也在紧张进行中,“有关单位将依据查勘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确保房屋使用安全、百姓生活稳定。”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5/0827/205286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