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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受灾居民第二批临时安置补贴将发放

2015年08月27日 22:34

天津日报记者 万红 见习记者 魏薇 继发放爆炸事故后第一批临时安置补贴后,昨天,开发区管委会为妥善安置“8·12”火灾爆炸事故开发区受灾居民,对外发布了刚刚制定的开发区第二批临时安置补贴发放方案。

根据方案,将对因门窗严重受损、电梯无法开启、水电气停供等影响,导致“不具备入住条件”的德圣公馆、伴景湾、弘景苑、融科瀚棠、朗月轩、星月轩、月荣轩、月韵轩等小区的部分业主,发放第二批临时安置补贴。

随后,将由开发区城管局牵头,德圣公馆、伴景湾、弘景苑、融科瀚棠、朗月轩、星月轩、月荣轩、月韵轩等小区的具体维修单位配合,联合成立评估小组,对申领临时安置补贴的房屋进行实地勘查,对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房屋,现场出具房屋不具备入住条件勘查结论。勘查范围将包括,房屋外围受损的墙体及门窗玻璃、电梯运行及水电气供给等情况,内部装修轻微破损不列入此次勘查范围。

对于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房屋,经评估小组实地勘查后,将确定维修工期。自8月12日起计算,按照每月2000元的补贴标准,采取“按整月结算,一次性发放”的方式,向业主发放临时安置补贴。如维修时间超过预期,则根据实际情况,再行按月发放。

房屋受损居民将如何领取到临时安置补贴?首先,居民需到各社区居委会进行临时安置补贴申领登记,登记时间为8月28日至9月11日;第二步,评估小组将实地勘查,对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房屋,出具不具备入住条件现场勘查结论(与第一步同步进行);第三步,居民可凭不具备入住条件现场勘查结论及有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临时安置补贴。根据方案,由于第一批补贴发放涉及的居民户数较多,第二批补贴发放的具体发放时间及地点,原则上将在第一批发放结束后进行,具体发放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居民如有不明事宜,可拨打电话25202737、25201111进行咨询。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5/0827/205285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