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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逃费 85后小姑娘欠费千余元成被告

2015年08月16日 16:22

本报通讯员 辛成 周友杰 傅健 本报实习生 沈听雨

本报首席记者 肖菁 本报记者 孙晶晶

去年7月,杭州开始实施市区道路停车未收费补缴机制,当时就说了,如果再逃费、拒缴,就有可能吃官司。

一年后的今天,江干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民事合同纠纷,江干区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告了一名85后女车主,女孩拖欠停车费高达1470元。据悉,之前还有一位车主拖欠停车费3000余元,听到服务中心要动真格起诉的风声后,匆匆补缴。

就这样,这个85后的姑娘成了杭州市第一例公共泊车位停车欠费案的被告。

这姑娘有时一停好多天

有时等收费员下班再开走

江干区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方面认为,停车泊位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服务提供方和司机其实是构成了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如果拒不缴费,属于一方违约,所以起诉。

庭上,道路停车服务中心方面说,这个姑娘从去年8月29日到今年1月20日期间,累计在江干区采荷路段停车22次,共计产生了1470元的停车费没有缴纳。他们多次邮寄、电话联络催讨,被告均以种种理由拖延。

昨天庭上,姑娘也没有来。法官庭前给她打过电话,她说自己人在外地,没有办法来参加庭审,还说不知道怎么会有那么多停车费产生。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也着重针对为什么该车辆会欠缴这么多停车费进行了询问。

江干区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代理律师说,欠费的这个车辆,有的时候是在收费员上班之前就停进泊位,等收费员下班再开走,有时候干脆在那个地方一停就是好几天。

在欠费超过300元以后,服务中心也通过邮寄、电话联络的方式多次催讨,但姑娘以种种理由拖延支付。

等到中心起诉,姑娘收到法院传票后,她就将车停在非收费泊位里,所以,中心方面觉得她恶意拖欠是明显的。

姑娘停车22次没付钱

欠费高达1470元

自从实行补缴机制后,停车未缴费的信息会被上传系统留存,而这些正是应缴未缴费用的证据。

中心还出示了照片等证据,收费员上班和下班时都会对车辆的前后进行拍照,以证明车辆一直停在那里,这也是收费的依据,有照片还显示,车辆在同一个车位一停就是三四天。

实际中,这个姑娘在该区域的停车位累计停车还不止22次,只不过因为天气原因,有的照片不能清楚地显示泊位号码,为了谨慎起见,所以本次只起诉了22次停车的欠费,而事实上根据杭州市停车收费管理系统显示,这辆车的欠费有将近2000元。

在具体计费方式上,停车服务中心也有清单,比如其中有一天,7:05分收费员上班,7:05-8:00按5元收费,15分钟是免费,8:15-8:31免费,之后按二类地段首小时2元每半小时计算,此后按3元每半小时计算,当天收费金额是69元。

昨天没有当庭判决,法院将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择日做出宣判。

欠费300元以上会发函

未补缴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缴

江干区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说,之前中心共向91位车主寄送了催缴函——通知其在15天内缴清欠款,随函还附上了未缴费停车的明细。

“这91位车主中,90%都自觉补缴了停车费。之前欠费最高的车主欠了3000多元停车费,一听我们要起诉,前几天刚刚过来补缴了费用。这次起诉的这名车主是目前我们这里欠费最多的。”

杭州市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说,一般欠费在300元以上,各城区的停车中心可以自主向车主发函催缴。今年年初,杭州首次向未补缴停车费的车主发函催缴,效果立竿见影。这些被发函催缴的车主中,现在有80%-90%已经补缴了停车费。

那么,其他现在仍然未补缴的车主,会像这位85后姑娘一样被起诉吗?

市停车监管中心说,如果各区道路停车服务中心以书面函告的形式通知车主,要求在函告规定的15日内补缴停车费用,逾期未缴的车主,中心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正常的收费秩序。

有没有欠停车费怎么查?车主可以登录杭州市城管委门户网站(www.hzcgw.gov.cn)、市民卡官网(www.96225.com)、手机支付宝钱包、“贴心城管”APP查询补缴信息。如果你有未缴费记录,下一次停入公共泊位,收费员也会提醒你补缴。

文章来源:http://auto.72177.com/2015/0816/200318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