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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先告知超出派送范围 损失由快递公司全额赔
2015年08月16日 15:39未先告知超出派送范围 损失由快递公司全额赔
重庆晚报讯 赶工50件毛衣(每件85元)寄往台湾,东西寄出后,被快递告知地址超出快递公司派送范围。因并未事先告知,寄件人拒签退回。快递公司投递不及时给寄件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于双方对责任及赔偿未达成一致,闹上公堂。
最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认定,快递公司超出合理期限未将快递送到收件人的行为违约,一审判决由快递公司全额赔偿经济损失4250元。
重庆晚报记者 唐楸 实习生 谭玉杰 通讯员 郝绍彬 张祖军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a/201508/1620029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