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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大学生创业可休学年限延长至5年

2015年08月13日 20:46

福建省教育厅近日下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十六条措施的通知》,允许在校大学生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根据创业需要与高校协商确定休学年限,在原有学制基础上延长2至5年。

福建将设立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各高校均须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教育机构和实践基地,要有固定场所和一定面积各种形式的创新创业平台。至2020年,每所公办本科高校自主使用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福建还将实施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提升计划,到2017年培训高校创新创业教师500名。同时,建立创新创业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创新创业专职教师每两年至少有2个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记者 龙超凡)

文章来源:http://edu.72177.com/2015/0813/199340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