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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病翁点煤气罐“了断” 老伴被烧死自己获救

2015年08月12日 22:39

每日新报记者 张家民 文字编辑 张雪飞 为了减轻儿女的负担,饱受病痛折磨的八旬老翁居然想将自己和老伴一起烧死。熊熊烈火中,老翁的妻子被烧死,而老翁却被儿子救了出来。近日,天津蓟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宣判,以放火罪判处老翁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姚大爷(化名)和老伴共有七个子女。两位老人两位老人均身患重病。姚大爷行动不便,老伴更是长期卧床,二人的生活都不能自理,需要儿女们轮流照顾。案发前,他正随三儿子一家居住。看到孩子们照顾自己的辛苦,姚大爷十分愧疚。想来想去,他终于想出给孩子减负的办法——放火将自己和老伴烧死,孩子们就没负担了。主意打定了,他并没有声张,而是偷偷地买了一个煤气罐藏在自己的屋子里。2014年9月30日凌晨2时许,姚大爷打开了煤气罐,点燃了打火机。瞬间,大火熊熊燃烧,老伴的衣服着了,房子也着了。就在这时,姚大爷的三儿子一脚踹开房门、拼死将他救了出来。消防队员赶到后将火扑灭,而这时姚大爷的老伴已经死亡,他们居住的房屋也被烧毁。

警方将姚大爷抓获,经审讯,将该案移送到检察机关。检察机关经审查,对姚大爷提起公诉,指控其犯放火罪。法院开庭审理期间,姚大爷的七名子女均表示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希望法院对其父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姚某故意放火焚烧位于村中的居住房屋,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放火罪。姚某犯罪时已满75周岁,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姚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姚某的放火动机是为了减少其夫妻病痛,减轻儿女负担,主观恶性不大,可酌情从轻处罚。姚某行为已经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5/0812/19887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