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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高校毕业生进津手续开始办理 可申人才绿卡
2015年07月05日 22:04自2015年7月1日起,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开始办理2015年外地高校毕业生回津、进津手续,并提示广大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注意相关事项。
外地高校天津生源毕业生毕业时在津已落实就业单位,可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户口本(含毕业生本人迁出页)及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中心办理就业手续、打印落户编号后,到区县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外地高校天津生源毕业生毕业后未落实就业单位,可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户口本(含毕业生本人迁出页)到中心办理落户编号手续后,到区县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落实本市工作单位后,凭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到中心办理就业手续。
如上学时未迁移户籍且未落实就业单位,可暂时不到中心报到。落实本市就业单位后,再凭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户口本到中心办理就业手续。
外地高校非天津生源毕业生(双外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进津申请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到中心办理就业手续、打印落户编号,然后到市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可同时申领“人才绿卡B卡”。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5/0705/1951109.shtml